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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百威食品有限公司被查獲疑似使用工業級雙氧水漂白豬腸,檢調與衛生單位現場封存逾12.6公噸產品。屏東地檢署已查扣證物並將公司負責人裁定以50萬元交保,其餘員工8至10萬元交保。食藥署強調若違規屬實,最重可處7年以下徒刑並併科8千萬元罰金,目前屏東縣政府衛生局已勒令停工。

整理=林玉婷

屏東縣百威食品有限公司涉嫌使用工業級雙氧水漂白豬腸,經檢調與衛生單位聯合稽查查獲,現場封存產品逾12.6公噸。公司負責人已以50萬元交保,其餘員工則分別以8至10萬元交保。由於產品疑似已有部分流入市面,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簡稱食藥署)、屏東縣政府衛生局、屏東地檢署及農業部紛紛強調將嚴查來源、回收產品並依法追究。

食藥署:違法最重可判7年刑責

食藥署10月4日發布新聞稿指出,近日會同屏東地檢署、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調查局高雄市調查處及地方衛生局,前往百威食品倉儲與作業場所查核,現場發現標示「工業級產品,禁用於食品應用」的雙氧水,懷疑遭用於豬腸漂白。

主管機關在百威公司位於屏東縣之豬內臟清洗作業場所,查見標示「工業級產品,禁用於食品應用」字樣的雙氧水,涉嫌使用工業級雙氧水加工豬腸。(圖片來源:食藥署提供)

現場防檢署人員進一步說明,屠檢獸醫師在屠宰線上會逐批判定豬隻內臟是否病變或異常,若判定不合格,會立即潑灑藍色改質劑並送往化製處理,防止流入食品鏈。本案百威食品所使用的內臟,來自合法屠宰場,並非病死豬隻。

食藥署強調,檢調已查扣雙氧水,案件仍在偵辦中;屏東縣衛生局已於百威公司作業場所及倉儲各封存11,664公斤及940公斤豬腸,並監督疑慮產品下架回收。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10款規定,如確認業者使用工業級雙氧水加工食品,相關產品應全數沒入銷毀,最重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8,000萬元以下罰金。

食藥署同時呼籲,食品業者必須遵守食安法,落實自主管理,確保產品衛生安全,避免觸法,並承諾將持續督導地方衛生局依法處理,維護消費者權益。

屏東縣衛生局:勒令停工、追蹤流向

屏東縣政府衛生局已在現場貼封條,勒令百威食品停工,並要求全面下架與回收疑慮產品。衛生局表示,若確認違規,將依規裁罰,並持續追蹤下游流向,確保疑慮食品不再進入市場。同時提醒下游餐飲與零售業者,務必配合清查來源,防堵問題產品進入消費端。

屏東地檢署:查扣證物、持續偵辦

屏東地檢署指出,已查扣雙氧水空桶、帳冊與待處理豬腸等證物,百威食品負責人以 50 萬元交保,其餘員工以 8 至 10 萬元交保。檢方表示,業者涉犯《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及詐欺罪嫌,將持續追查銷售流向與規模,不排除後續追加起訴。

農業部:斃死豬內臟不可流用

農業部同日也發布公告,回應外界對「斃死豬隻內臟流入市面」的疑慮。公告指出,國內屠宰場皆有屠檢獸醫師進駐,經檢查判定不合格之屠體或內臟,會潑灑藍色改質劑後廢棄,避免遭取用。廢棄屠體及內臟須依規定填報「化製三聯單」,並由具資格的化製原料運輸車載運至化製場處理。運輸車輛全程裝設 GPS 定位,進場後有駐場人員核對數量,並輔以監視器監控,農業部防檢署也會不定時派員稽查或調閱影像,確保過程嚴謹,杜絕非法流用。

農業部強調,本案已要求各分署加強屠宰場查核,確保內臟處理作業符合法規。並指出,不肖食品業者的違法行為,已損害國內養豬產業多年努力,造成消費者恐慌,政府「絕不容忍」。

問題產品的下游流向與安全檢驗成焦點

目前初步估計已有超過2公噸問題豬腸可能流向台北、桃園、高雄、屏東等地,部分進入麵線店、滷味攤、熱炒店等餐飲場,根據查扣之「百威食品有限公司」帳冊銷售紀錄流向,食藥署持續督導地方衛生局進一步確認及查證,並監督疑慮產品下架回收,截至10月4日21時,已下架2,159公斤。食藥署表示,將會持續加強食品來源稽查,並提醒消費者選購合法來源之食品。如有疑慮或發現問題產品,請立即撥打 1919 食安專線 或向地方衛生局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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