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應該要知道的食事

台灣的海鮮產地混充事件嚴重,把台灣近海捕撈的土魠魚拿到澎湖賣、混充是澎湖海域的土魠魚,價差可以來到5倍之高,更有印尼虱目魚冒充台灣虱目魚賣的案例,雖然法規明定要標示食品的原產地,但其正確性還是有待商榷,需有更完善的系統來管制。

採訪・撰文=李依文、張柏晨(實習編輯)

很多人買東西都會習慣看食品標示,注意保存期限、添加物等,但是你曾注意過水產品的產地來自哪裡嗎?不同產地的魚,風味和口感都可能會不一樣,但如果對漁產不熟悉,很容易就會被呼攏了。

相信買過水產品的大家一定很有感,同一種魚掛上不同的產地,價錢就不一樣了!這也就是漁產會有冒充產地的原因,像是過往就曾發生台灣近海捕撈的土魠魚以澎湖土魠魚的名義高價售出,或是印尼進口的虱目魚當作台灣在地養殖抬價販售,只要冒充產地,似乎就能輕鬆賺上一筆。而若是換成價差更大的魚種,例如中國、東南亞進口魚和台灣魚種比較,這樣的獲利可能就得以拉得更高。

不過這些狀況到底是為什麼遲遲沒有解方呢?台灣永續鱻漁協會理事長白尚儒說道,如此猖狂的現象其實大家都知道,只是沒有人願意出手解決,漁獲上岸後業者很少會花時間將產地清楚地標示,也沒有一個具公信力的團體願意確保其標示正確性,因此才會造成產地冒充事件如此頻繁地發生。

魚種相同,產地不同有關係嗎?

不過,不同產地的同一種魚,有什麼差別導致價格有所差異呢?白尚儒表示,其實同樣品種的海洋生物,隨著生長環境(海域)不同,水產品的口感、味道也會受到影響。而即使是同種魚在不同產地養殖,其價格都可能會隨著養殖環境、用藥、人力等成本,有所變動,從此影響售價差異,因此才會有業者冒充產地從中圖利。

而如果因為產地冒充,消費者發現該產品食用的感受與先前不同,可能就會漸漸降低購買該水產的意願,這對於其他誠實的漁民和廠商都非常不公平。

產地標示已有法規規範,重點是須確認其來源無誤

依據台灣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食品及食品原料之容器或外包裝,應以中文及通用符號,明顯標示10個事項,其中包含「原產地(國)」,以挪威進口鯖魚在台灣加工為例,就必須在產地加上挪威物料/台灣加工的標示。

雖然有法規強制規定要標示,卻還是有產地冒充的事件發生,由此可知其實更重要的是,到底該怎麼做才能確保標示的正確性,進而避免不肖業者混充產地,也讓消費者因為相信產地標示而讓標示發揮管理作用,形成一種無形的監控力量,業者就不得不有所改變。

漁業署以智慧化系統追蹤漁船,但卡在「數位落差」難以落實

另外,以現行的追蹤追溯系統來看,漁業署為了要追蹤漁船,已經導入智慧化系統、建立QR code的追蹤制度,只要從這艘漁船上出去的漁獲,都能標明該漁船專屬的QR code。不過,雖然用智慧化的方式建立追溯制度是為了要提升管理品質,但最大的推廣問題還是卡在「數位落差」的問題上。

「有些人從小到大一輩子都用同樣的方式捕魚,突然要他們使用智慧化科技去做登錄申報漁獲,實行困難,第一是不習慣,第二是年齡層較高要學習數位科技是有一定困難度的,所以實行的狀況,與預期能達到的程度相差很遠。」基隆市產業發展處海洋與農漁發展科科長蔡馥嚀說。

縣市政府可自行建立認證制度,但推廣力道也有限

蔡馥嚀表示,其實地方縣市政府也能夠自行建立認證制度與標章,以基隆為例,基隆市政府便建立了「基隆市生鮮農漁產品品質證明標章」與「基隆市加工農漁產品品質證明標章」,與漁業署對漁船管理不同,這兩項認證都是根據產品本身,不管是漁民或是加工廠,只要漁獲或水產食品符合相關衛生標準,就能核發認證標章,「不過現在推行所碰到最大的問題是經費縮減。」蔡馥嚀說,從2019年開始,由免費提供這樣認證服務轉為收費服務後,推行的力度就大不如前了。

漁貨來源仍難全面管控,僅因環境永續而做部分管制

「沿近海捕撈的產量變動性很大,台灣目前是針對環境永續發展的角度來做捕撈限制與禁止捕撈。」行政院農委會漁業署副署長林國平說,目前針對靠港漁船的漁獲加以管制的種類分為兩種,一種是漁獲量大,另一種是魚種資源匱乏,對於這類的魚如鯖魚、鰺魚、櫻花蝦、飛魚卵等都在管轄範圍內。2018年開始漁業署推行「卸魚聲明」的政策,漁民在每一個航次回來,由漁會協助須申報重量、作業時間與海域等,但非管制內的魚種是以鼓勵性質的方式希望漁民自主登錄,並無強致執行,漁貨產地來源是否能夠全面性的管制是仍需要關注的議題。

消費者對水產品的產地標示越來越重視

根據挪威海產推廣協會2020年的調查報告顯示,全球的消費者越來越重視水產品的產地標示,全球2萬多名的海鮮消費者中,有7成的消費者認為,了解產品的原產國在購買海鮮時是很重要的考量因素。

此外,挪威海產推廣協會的調查中也顯示,有7成4的台灣消費者希望他們購買的海鮮有標示清楚的原產地;更有6成2的人說願意為此支付高一點的價格。

借鏡挪威海產商標的推廣方式,只花3年就提高全球消費者5成印象

自2017年4月起,挪威海產推廣協會(NSC,Norwegian Seafood Council)推出「Seafood from Norway(挪威海產)」的產地商標,在所有挪威出口的水產品上都會統一貼上該標示貼紙。短短3年的推廣,經挪威海產推廣協會的全球調查報告顯示,消費者對「挪威海產」商標的印象和知名度提高了56%。挪威海產推廣協會東南亞總監Asbjørn Warvik Rørtveit也表示,推出「Seafood from Norway」產地商標後,能幫助消費者在採購時做出選擇。且調查報告也顯示,有近5成的台灣人願意花多一點錢採購有「Seafood from Norway」產地商標的水產品。

所有自挪威進口的鮭魚都會貼上「Seafood from Norway(挪威海產)」商標,截至2021年1月已與26個市場中的145家跨國企業合作。(圖片來源:挪威海產推廣協會提供)

如何確保商標不被濫用?通路須與NSC簽署授權許可協議,接受第三方機構稽核

市面上有貼上「Seafood from Norway」產地商標貼紙的水產,是由通路自行貼上,Asbjørn Warvik Rørtveit表示,為了證明該通路銷售的鮭魚100%來自挪威,通路必須先與挪威海產推廣協會(NSC)簽署「授權許可協議」。

除此之外,挪威海產推廣協會每年也會委託第三方機構進行抽查稽核,以避免商標被濫用的情形,Asbjørn Warvik Rørtveit更提到,若協會懷疑有非挪威海產貼上「Seafood from Norway」的產地商標,也可以隨時要求再進行一次個別的第三方稽核,以確保商標被正確使用。

把商標當品牌經營,讓消費者開始重視水產的產地標示

Asbjørn Warvik Rørtveit表示,挪威將「Seafood from Norway」產地商標當作品牌經營。挪威除了是全球第一個將追溯系統導入自家海鮮的國家外,更成功推動「捕撈證書」,證書內容確保該水產品符合現行法規,內容還包含捕獲的地區和海產健康狀況等細節。


挪威海產包裝上的標籤,等同確認海產新鮮度的「護照」,明確標示這條魚在何時何地包裝、重量、儲藏溫度、大小、品質追蹤等相關資訊,完整的追溯系統讓商品有疑慮時能迅速解決。(圖片來源:挪威海產推廣協會提供)

參考國外經驗、配合在地漁會,建立台灣的產地標示

雖然台灣有法規規範食品必須標示其原產地,但針對水產品的部分,進展還是非常緩慢,很少人願意站出來規劃完善的標示系統,因此才會一直有產地冒充的問題發生。

從「Seafood from Norway」的營運模式看來,推動捕撈證書並經第三方稽核商標是否被正確使用,應該是我國政府可以參考仿效的方式。

此外,白尚儒也建議,也要與在地漁會合作,將當地的漁產清楚地標上正確的產地,可以代表當地漁獲,又能提升在地水產的競爭力,進而增加消費者對台灣漁獲的信任,讓消費者購買時受到保障。這件事情需要很多人一起努力,包括消費者、漁民、業者、政府等,彼此互相監督,才得以加快台灣海鮮產地標示的進展。

審稿編輯:童儀展、林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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