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應該要知道的食事

台北市衛生局提醒民眾優先選購當季蔬果,於食用或烹調蔬果前,先以流動清水沖洗根部或果蒂處,再以水浸泡10-20分鐘,接著用流動的自來水沖洗2至3遍。烹煮蔬菜時,將鍋蓋打開等方式,來減少及降低農藥的殘留。

整理=編輯部

為維護民眾食用生鮮蔬果之安全,台北市政府衛生局定期至市場、蔬果零售業者、超市、賣場、餐飲店等處抽驗生鮮蔬果檢驗374項殘留農藥含量,2019年5月共計抽驗90件蔬果產品,檢驗結果10件不符合規定,不合格率11.1%。

此次抽驗10件不符規定蔬果產品,違規原因為「芥藍菜」、「油菜」、「青江菜」各1件檢出2項殘留農藥不符規定;「特選茄子」、「木瓜」、「蓮霧大黑珍珠」、「百香果」、「青蔥」、「紅鳳菜」、「韭菜」各1件檢出1項殘留農藥不符規定。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公告,上述檢出之殘留農藥殺菌劑賓克隆、亞派占、凡殺同、得克利、亞賜圃、亞托敏;殺蟲劑佈飛松、阿巴汀、克凡派、賽滅寧、賽洛寧;殺蟎劑芬佈賜,均為合法登記並領有許可證之農藥,核准使用於限定類別農作物,惟其殘留農藥含量應符合「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

農藥殘餘超標者 可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

台北市衛生局表示,殘留農藥含量超過「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者,係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5款「殘留農藥或動物用藥含量超過安全容許量」規定,依同法第44條第1項第2款,可處分責任業者新台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

若無法交代來源,則依同法第47條可處分販售業者新台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針對不符規定產品,台北市衛生局已命抽驗地點下架不得販售,經追查產品來源屬外縣市者,已移請所轄衛生局溯源處辦及農政單位輔導農民正確田間施藥,另屬台北市業者,經調查確認違規屬實,將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之規定處辦。北市衛生局另已通知台北農產運銷股份有限公司依據「台北市第一、二果菜批發市場供應人申請登記及管理要點」,針對違規供應商停止供應10天,第2次廢止供應人資格,並加強進場交易蔬果及不合格產品供應業者查驗。

食安首重源頭把關 落實田間堅測與加強輔導才有效

台北市衛生局表示,食品安全首重源頭把關,於市面抽驗產品屬於終端的管理,只有落實源頭田間監測,及產地加強輔導農民於栽種時正確施用農藥,才能有效減少蔬果殘留農藥的問題。北市衛生局呼籲農友於栽種蔬果施用農藥,應符合相關法令;販售業者販售之蔬果應要求賣方提供完整產品交易憑證並保留,另將產品外箱來源資訊(如廠商名稱、供應代號等)拍照存證,以利後續追查不合格產品來源,達到源頭管理。

優先選用當季蔬果 先沖洗再浸泡才安心

台北市衛生局也提醒民眾優先選購當季蔬果,於食用或烹調蔬果前,先以流動清水沖洗根部或果蒂處,再以水浸泡10-20分鐘,接著用流動的自來水沖洗2至3遍。烹煮蔬菜時,將鍋蓋打開等方式,來減少及降低農藥的殘留。

審稿編輯:童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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