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應該要知道的食事

台北「I’m donut?」開幕引爆甜甜圈黃牛潮,排隊失控甚至引發轉售炒價。事件引起社會關注,卻也揭露法律對實體商品黃牛行為的空白。現行法只針對票券轉售設限,對商品加價販售則難以適用。當消費文化快速變遷,台灣是否需要更完善的規範與平台機制,保障公平購物權,避免代購炒作橫行,成為社會討論焦點。

「甜點也能黃牛?」這句原本聽起來像是笑話的話,在近期台北東區I’m donut?首店開幕後,成了現實。

I’m donut?由富錦樹集團引進,標榜「生甜甜圈」的濕潤口感與日系可愛外型,開幕首日即吸引超過400公尺長龍,有人清晨4點排隊,有人加價請代購,有人黃牛收購限購名額轉售。最誇張的,一顆甜甜圈被炒到超過兩倍價格。排隊失控、民怨四起,Google評價一度跌破2星,官方道歉後改實施號碼牌制度。這起事件引發了社群輿論爆炸,卻也引來另一個更深層的討論:為什麼這樣的代購、黃牛行為,法律管不動?

I’m donut?開幕首日即吸引超過400公尺長龍的排隊人潮。(圖片來源:聯合新聞網

同樣的現象也出現在泡泡瑪特等熱門潮玩商品,一上市就被搶空,隨即出現在網拍平台加價販售;甚至連7-11聯名冰品、全家集點精品也難逃炒作宿命。當「限量」變成了代名詞,「代購」與「黃牛」界線越來越模糊,這樣的現象難道不該入罪?但,真有這麼簡單嗎?

現行法規:演唱會黃牛已入罪,商品黃牛卻仍合法?

2023年7月1日正式生效的《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10條之1,明文規定禁止以超過原定票價轉售藝文展演票券,無論是人工或以軟體搶票者,皆可處3萬至15萬元罰鍰,嚴重者還可能依詐欺或妨害電腦使用罪辦理。

這項修法被視為演唱會圈的重大勝利,成功將「票券黃牛」入罪,保障一般民眾的購票權益。但這條法條限定適用於「文化創意活動之入場票券」,像是演唱會、展覽、戲劇等票券類文化產品。

換句話說,若你炒的是BLACKPINK的演唱會票,那你會被罰;但如果你是排隊搶甜甜圈、潮玩、限量球鞋,再轉手加價販售,目前台灣的法律並沒有明文禁止。

商品黃牛的法律真空地帶

這並不代表這些轉售行為完全無風險,只是現行法律工具難以直接處罰。若代購行為涉及虛假資訊、誤導消費者,可能觸犯《刑法》詐欺罪。若未經授權使用品牌名稱、Logo,在平台銷售,可能涉及《商標法》侵權。若誇大商品來源、或藉由社群操控行情、哄抬價格,則可能涉及《公平交易法》不實廣告或壟斷行為。若長期、大量代購牟利而未開立發票,則可能違反《稅捐稽徵法》與《營業稅法》,遭查稅補罰。

但以上這些處罰手段,多數屬於「間接規範」,而非直接針對「排隊加價轉售」本身的處罰,執法門檻高、認定曖昧,難以有效嚇阻行為人。

代購與黃牛之間的模糊界線

從I’m donut?現場可見,不少人拿著多個購物袋,幫忙「親友代買」,或在社群上高價轉售甜甜圈,宣稱「排一整天也值回票價」。這類行為究竟是合理的代購?還是違法的黃牛?這裡的界線並不明確,關鍵在於:

1、是否牟利?(是否高價轉售)

2、是否職業性?(是否長期、大量操作)

3、是否誤導性?(是否宣稱為官方販售)

4、是否傷害公平性?(是否造成一般消費者排隊困難)

目前台灣的法律與行政體系,對上述條件並未建構明確的認定標準,也未建立起「限量實體商品黃牛行為」的處罰依據。

法律為何難以入罪商品黃牛?

比起票券類商品,甜點與潮玩等實體商品具有以下法律難點:

1、財產自由原則:個人購得商品後擁有所有權,自由處分財產是憲法保障的基本權利。

2、商品可重製性:與票券不同,甜甜圈、公仔等實體商品非獨一無二,無「唯一入場權」的概念,難以定義「資源壟斷」。

3、取締對象難確認:代購者是否為個人?是否為職業?是否真牟利?執法困難。

4、過度立法風險:若立法禁止所有加價轉售,恐牽連到二手市場、團購文化、微型創業者,引發爭議。

因此,雖然社會觀感上這類黃牛令人反感,法律上卻難以貿然處罰。

有無可能修法納管商品黃牛?

目前雖無針對商品黃牛的專法,但未來有幾種可能路徑可參考:

1、擴大文化創意法適用範圍:將限量文創商品、藝術品納入票券類別,須審慎定義。

2、制定「商品黃牛防制條例」:比照中國對潮玩炒作、球鞋黃牛的規管機制,針對限量商品流通訂定公平交易準則。

3、要求品牌端設限機制:例如實名購買、一次限購、禁止轉售條款、數位預約制等,從源頭阻斷炒作空間。

4、加強平台責任機制:電商平台如發現異常價差商品,應要求賣家出示進貨憑證或限售機制。

我們期待的,不只是「罰則」,而是公平

消費者不樂見黃牛橫行,並不代表完全否定代購文化。許多人為了朋友代買、出國順手幫忙帶商品,這些行為若被一體適用罰則,反而違背民意。

但我們真正該思考的是:當熱門商品供不應求、排隊機制失靈、加價炒作壟斷資源時,社會是否有足夠工具保障消費者公平購買權?

I’m donut?的甜甜圈好吃與否見仁見智,但這起事件至少讓我們看見了一塊「法律甜點」的缺口。

當消費文化快速變遷、網路炒作越來越精準,「你買不到但我有門路」變成新商機。若法律不與時俱進,不僅助長黃牛橫行,也損害誠實交易者與品牌經營者的努力。

我們期待的不是禁絕所有轉售,而是建立一個更有誠信、更能保障公平的購買秩序。

【本文為作者意見,不代表本媒體立場】

審稿編輯:林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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