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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中國海關總署動植物檢疫司片面性突發公告,將自2022年6月13日起禁止台灣石斑魚輸往中國,在2022年初台灣擴大水產檢驗皆為零檢出下,中國仍無提出相關檢疫規範,行政院農委會痛批中國此做法不符國際慣例,並呼籲產業共同視此次危機為轉機,為石斑魚單一市場開啟更多貿易機會。

撰文=張語屏

針對中國海關總署動植物檢疫司在2022年6月10日發佈將於6月13日起暫停輸入台灣石斑魚聲明,行政院農委會於2022年6月11日召開記者會表示,自2021年中國發佈石斑魚用藥檢出消息後,台灣積極查驗皆為零檢出,對於中國未提供相關科學證據就全面禁止台灣石斑魚輸入,感到遺憾。

因此農委會主委陳吉仲表示,中國履次迴避提供科學檢疫方式,此次片面暫停石斑魚輸出,已涉違反國際貿易規範。國內將分散養殖與出貨規劃,並啟動冷鏈系統與開啟水產多邊國家貿易計畫,為石斑魚產業開啟其他市場。

我國在1年內已履次通報中國 卻未收到任何檢疫方式回應

自2019年至2020年,中國針對台灣石斑魚都無發佈相關用藥殘留檢出聲明,農委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局長杜文珍表示,中國先於2021年4月提出一批石斑魚苗檢出病毒性神經壞死病,在國內屬於動物傳染病,已對於來源場加強管控,加強食品安全。

然而在同年6月25日,中國再次提出針對活魚石斑魚檢出土霉素(羥四環徵素),杜文珍表示,外銷活魚通常會在1日內就可抵達中國、香港,該批活魚是5月24日輸往中國,5月25抵達,中國卻在6月15日提出檢疫狀況,表示活魚在港口已放置了20日以上,途中必須為活魚環境打氣、餵食,中國卻提出檢疫不合格的說法。

杜文珍強調,防檢局詢問搬運服務業者,皆無收到相關通知,對此回覆中國,因中方調查結果與輸出實務不符,盼提供檢驗標準,但仍無相關回應。

台灣過去5年針對石斑魚的檢疫,都無用藥檢出消息。杜文珍表示,石斑魚是國內重要魚產之一,不僅在魚場中做監測,食藥署也不定期在產地抽查,甚至於2022年初全面啟動檢驗上市石斑魚48種動物用藥殘留,及未上市水產品監測也納入結晶紫檢驗,依照2022年3月公告實驗室檢測結晶紫、還原性結晶紫定量極限為0.5ppb,目前為止檢驗30件,均為零檢出。

陳吉仲表示,台灣的石斑魚品質多年來表現良好,自2021年中國提出的突發狀況,台灣在積極查驗下皆是零檢出,而中方仍未積極回應,因此農委會也將密切關注後續中國的措施。

政治因素施加壓力?雙方檢驗過程不對等 若涉及SPS協定台灣將提出申訴

針對此次中國片面禁止輸入事件,依世界貿易組織(WTO)「食品安全檢驗與動植物防疫檢疫」(Sanitary and Phytosanitary Measures, SPS)條文,陳吉仲表示,貿易雙方應遵守第2、3條關於基本權利與義務、防檢調和條例,否則將涉及造成恣意或無理的歧視,目前仍會積極與中方溝通,若仍無檢驗證據,不排除於2022年11月依SPS提出申訴。

由於SPS協定受各國政府重視,目的是減少國際間因動植物產品貿易往來而引入傳染疫病或入侵,為國民安全訂定各種保護措施。防檢局指出,過往因部份SPS措施有過高保護水準,曾造成農產貿易障礙,淪為國際間以農產貿易做為不利影響的濫用情形,在多年協商後,才於1995年列入WTO,成為SPS協定。

陳吉仲表示,中國若以SPS為手段形成非關稅貿易障礙,相當罕見。 「在高糧價時代,各國農業部門更需要考量糧食安全,中國人口眾多,在檢疫安全上應更加重視,仍希望中國可以持續溝通。」

杜文珍表示,針對進口食品藥物不合格案件,依貿易規範以退運或就地銷毀方式,皆是國際慣例,台灣也皆以此方式處理如2020年~2021年由中國輸往台灣的冷凍奇力魚、冷凍三去旗魚、及冷凍石喬魚,也皆檢出孔雀石綠、動物用藥及重金屬殘留,都是以退運、就地銷毀為處理方式。

陳吉仲也指出,2022年6月23日的SPS協定會議上,會提出中國針對台灣鳳梨、鳳梨釋迦及蓮霧禁銷狀況討論。針對石斑魚,台灣仍會以防檢疫平台向中國提出訴求,若仍無法提出檢驗證明,將會在2022年11月的SPS會議中提出貿易關切申訴。

針對石斑魚銷售管理措施:啟動冷鏈設置、延長養殖期間分散產期 開啟多邊市場

陳吉仲表示,2021年遭中國禁止輸入的鳳梨等農產,已逐漸開啟歐洲、美國、加拿大及紐澳等市場,也多以急速冷凍等相關加工方式銷往海外,有其配套措施。

石斑魚也將依循加速凍存加工流程,2022年初在石斑魚養殖大宗的高雄及屏東也陸續設置冷凍加工場,也會啟動內外銷,透過電商平台與開啟多邊市場通路,藉此危機成為轉機,為台灣石斑魚原本的單一市場,尋找更多新興市場。

農委會副主委陳添壽表示,以往好的石斑魚都外銷,國內都以輪切為主,現在內銷市場有更多活魚可食用。將透過冷鏈系統設備計畫之外,也將拉長海上箱網養殖,讓石斑魚長得更大,漁業署代理署長范美玲也表示,因此也能讓石斑魚分散產期,更具市場銷售價值。

范美玲表示,為確保食魚安全與消費者信心,國內仍會持續辦理未上市水產品產地監測,擴大辦理用藥管理教育訓練,配合聘用水產獸醫師駐診服務。

中國強制禁止後、石斑魚外銷量將僅剩3600公噸

2021年全國石斑魚養殖面積有1526公頃,產量約16940公噸,以台南、高雄與屏東為主要產地。因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外銷作業,2018年外銷往中國從14057公噸減少為2021年的6681公噸。陳吉仲表示,從2022年1月到5月底止,台灣已出口到中國及香港達3059公噸,若中國強制禁止,外銷總量剩餘3600公噸銷量。

啟動因應措施 避免水產品因仰賴中國單一市場而產生貿易困境

農委會及漁業署已備妥相關措施,藉由低利貸款鼓勵魚塭與海上箱網養殖漁民調節上市時間與產量,避免集中單一時間上市,同時啟動銷往其他通路國家,處理剩餘銷量,也為台灣各種水產品開啟通路,避免因單一市場產生貿易困境。

台灣農漁產品因長年倚賴單一市場,自2021年的鳳梨、鳳梨釋迦、蓮霧及2022年的石斑魚都遭受中國聲明禁止輸入,並無提供相關科學證據,以貿易規範,應採最小貿易限制措施,不應全面暫停輸入。台灣仍需持續強化產地與農產檢疫情形與冷鏈系統,並做好風險評估,對於開啟歐美紐澳等國際市場,將是目前台灣針對農漁產品貿易努力方向。

審稿編輯:林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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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農委會動植物防檢局WTO/SPS協定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