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應該要知道的食事
2025年7月1日起,南澳州正式禁止公共交通工具刊登垃圾食物廣告,包括過度加工火腿、米菓與加糖飲料。此舉旨在降低兒童過胖率,改善未來健康風險。政策引發爭議,部分營養強化豆奶與米菓被歸類為不健康食品,引起製造商與廣告業者批評。全球多國亦採取類似政策,挪威、智利與英國皆透過法規管控不健康食品廣告,以改善兒童飲食習慣。
每天早餐店會看到的火腿三明治,竟成了廣告新法規第一個開除的目標物?2025年7月1日起,南澳(South Australia,澳洲聯邦的一州)為降低「兒童過胖症」的社會問題,衛生署正式禁止阿德萊德市的公車、路面電車及火車等公共交通工具張貼垃圾食物的廣告,包括過度加工的火腿肉品。據澳洲健康福利研究院(Australian Institute of Health and Welfare)的資料顯示,澳洲在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CED)國家當中,過重或過胖人口比例排名第10(64%)。
另外,澳洲統計局(Australian Bureau of Statistics)2022年的國家健康普查發現,5~17歲兒童及青少年有4分之1(27.7%)具過重或過胖的問題。兒童與青少年超重和肥胖是澳洲首要的公共健康難題,這群兒童有更高的機率變成肥胖的成人,並在年輕時罹患糖尿病、心血管疾病和骨關節炎等非傳染性疾病,最終波及未來國家整體的生產競爭力。
豆奶、米菓也中槍 健康食品竟被列入黑名單
巧克力、糖果、甜點、冰淇淋、汽水、洋芋片等等,都是一般人熟悉卻又難以抗拒的零食,禁止這種不健康食品和飲料的廣告有理,但是不能宣傳米菓和營養強化的豆奶,背後是什麼邏輯呢?首先,營養強化豆奶是由大豆製造、額外添加了鈣質、B12及維他命D的植物奶;目前由於南澳州政府沒有提出具體的科學證據,而遭到製造商及廣告業者嚴厲的批評。
除了豆奶,被列入廣告黑名單的米菓也引起爭議,而我們有必要先認識澳洲的米菓。雖然英文是「rice cakes」,在外觀及口感上卻與亞洲人知道的米糕、年糕、麻糬或粿完全不同。澳洲人的米菓類似台式的爆米香,膨脹的白米粒粒可見,壓扁成厚度約1公分的圓形,充滿輕盈的空氣感和香脆的質地,人們常在原味米菓上鋪餡料,當作開放式三明治享用。另外也有不同口味的迷你米菓,被稱為洋芋片的健康替代品,但是新法規將米菓貶為了垃圾食物。南澳州衛生署署長皮克登(Chris Picton)表示,「此政策正視不健康飲食廣告的累積接觸,可長期影響兒童對食物的選擇與攝取偏頗,使兒童用來與家長拔河的『纏功』惡化」。
各國對不健康食品廣告的管制案例
南澳州政府發布的「公共交通工具禁止不健康飲食廣告之實施指南」文件上列有7大類禁止廣告的食品:加糖飲料(含濃縮果汁或其他)、添加人工甜味劑的飲料(含阿斯巴甜或其他)、甜食(如口香糖)、鹹的零食(如米菓)、甜的零食(如多穀營養棒)、甜點和冰品(如布丁)、不健康的加熱即食餐(如肉派、冷凍食品)。豆奶因為含提升甜味的添加物,如蔗糖和玉米麥芽糊精(maltodextrin),被歸類為加糖飲料;米菓跟爆米花、鹽味堅果、蒜味麵包一樣被視為沒有營養價值的鹹味零嘴;火腿則像熱狗、冷凍炸薯條、漢堡、泡麵,被列為過度加工、有害健康的速食品。非政府組織的癌症防治協會南澳分會(Cancer CouncilSA,)確知避免上述食物的攝取能有效預防癌症,故給予大力的支持,期望新法令能引領民眾邁向更健康的生活。
以全球角度來看,南澳州並非第一個實施禁止垃圾食物廣告的政府,挪威才是世界率先全面禁止不健康零食廣告(針對18歲以下孩童)的國家;2023年6月開始宣導,2025年4月25日正式執行,過渡期將於2025年10月25日結束。儘管飲食文化不同,挪威的兒童過胖問題並不亞於澳洲,WHO的調查指出,小學當中有24%的男孩和22%的女孩處於超重或過胖的狀態。奧斯陸城市大學(Oslo Metropolitan University)的研究發現,10個食品和飲料廣告中有8個是違反WHO擬定的健康營養指導方針。為推動新法規,挪威獨自擬定評比系統,採用分類法將食物分成10組,每組都有特定的營養素限值,如熱量、飽和脂肪、總含糖量和鈉,用數字來定義垃圾食品;廠商若違法刊登廣告,將處以罰款。
2022年大不列顛通過法令實施電視「9PM分界線」,每天僅限21:00~5:30時段可以播放高糖、高鹽、高脂的食品廣告。同時,在各大連鎖店禁止買一送一或綑綁式行銷。此外,預定2026年1月將一律禁止線上與垃圾食品和飲料相關的付費式廣告,如自媒體的廣告收益。比起阿德萊德,倫敦市於2019年開始實施公共交通網路高糖、高鹽、高脂食品和飲料的廣告禁令,且據Plos Medicine醫學週刊報導,這項法規成功減少了6.7%每週高糖鹽脂食品的平均購買量。藉由法令處理兒童過胖問題的還有智利,2018年起除了為空熱量食物貼上「警語標示」外,行銷方面還有以下規範:
1、不得使用吸引兒童的廣告元素,如卡通、故事人物或動物、兒歌、遊戲、有獎活動及其他「誘餌」。
2、不得在兒童專用或相關網站,以及使用者超過20%為兒童的平台刊登垃圾食物的廣告。
3、6:00AM~10:00PM禁止在電視和電影院播放不健康食品和飲料的廣告。
4、不得在校園張貼任何不健康食品和飲料的文宣。
可惜的是,目前智利尚未有官方數據可具體說明該法令的成效。
廣告管制真能奏效?短影音時代的挑戰
關於垃圾食物的健康壞處眾人皆知,我們卻無法將這類食品與飲料當作煙酒般管制,這個由製造商、行銷、消費者需求、健康宣導組織和政府交織而成的利害關係,似乎會是難以停歇的拉鋸。環境影響個人習性,而廣告會創造類似的效果,更何況現今快速吸引眼球的短影音(shorts/reels)無所不在,空熱量的甜甜圈仍然可以透過自媒體蔓延,在非公共交通行駛的場域逍遙法外,這不禁令人懷疑政府用法令管制廣告的效力。
令學生和家長在乎的成績單,影響到自我管理、上進的驅動力,甚至獎學金,那麼是否能用類似的邏輯來執行「垃圾食物管理成績單」呢?另外,像AAMI汽車保險公司的「優良駕駛獎勵機制」,讓顧客每年可以本身的安全駕駛記錄獲得獎勵,為下一年的保費掙得折扣,創造實質回饋與個人自我規範的正向循環。同樣地,政府是否也能換個角度,看見應對兒童過胖症的方案呢?
【本文為作者意見,不代表本媒體立場】
審稿編輯:林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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