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應該要知道的食事

食藥署表示已經從2016年12月12日開始規定,針對包裝產品(含複合式包裝產品)例如納豆、泡麵等,邊境查驗人員必須逐批檢驗,確認其外包裝與內包裝的製造所在地是否來自於福島5縣。

撰文=黃宜稜

2016年12月10日吉野家被爆出其販售的「四付紅納豆」內附贈的醬油包,其產地標示為日本茨城縣,然而目前台灣仍禁止福島及周圍的茨城、櫪木、群馬、千葉共5縣的食品輸台,因此這項產品為何可以在市面流通,是否為食藥署管制不嚴?引發社會廣大的討論與質疑。

食藥署澄清,國內外雖然有規定產品必須標示製造所在地,但僅針對終端產品,而內附的醬料包則由業者自主標示,並未強制要求,因此以往日本食品輸入台灣時,在邊境的查驗人員也僅進針對產品外觀所標示的產地,是否與業者提供的產地證明相吻合,並未將產品打開查核裡面的醬料包。

許多民眾質疑這是否為食藥署稽查的漏洞,對此食藥署表示已經啟動後市場專案稽查專案,從2016年12月12~15日,將結合各地方政府衛生局,加強查核市面上的包裝產品(含複合式包裝產品)例如納豆、泡麵等,確認其內含的醬料是否來自於福島5縣。

而在邊境管理的部分,除了原先規定的9大類食品,生鮮冷藏蔬果、冷凍蔬果、活生鮮冷藏水產品、冷凍水產品、乳製品、嬰幼兒食品、礦泉水或飲水、海草類、茶葉必須逐批抽樣,送至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檢測其輻射量,若是測出輻射值則必須退回或銷毀。

至於抽樣的數量則會以進口1~30件產品抽樣1件、31~60件產品抽樣2件、61~100件產品抽樣3件、101件以上則每增加500件多抽取1件,並根據產品的性質例如固態產品取樣600克、液態取樣1公升,除了檢驗其輻射量是否合乎規定外,也會針對動物用藥與農藥殘留量等進行檢測。

另外,食藥署署長姜郁美表示,從12日開始邊境稽查人員也會針對包裝產品逐批查核,確認其外包裝與內包裝的製造所在地是否來自於福島5縣,防堵相關食品流入市面。而為了讓大眾更瞭解邊境管理的抽驗方式,食藥署帶領媒體進入基隆港海關,實際了解邊境查驗的作業流程。

圖片提供=食藥署

目前,國內外的法規大多只要求進口產品必須以最小販售單位(例如一碗泡麵、一盒納豆)標示其原產地,至於內含的醬料包則由業者自願性標示,並未強制要求。以泡麵為例,雖然產地標示為日本,但裡面的麵粉、蛋與調味料等也可能來自於其他國家,未必是日本生產的,只是最終的加工製造是在日本,因此產地來源標示日本即可。

根據近期訪問許多專家學者對於日本食品的看法,大多認為加工食品在製造的過程中會混合多種原料,每項原料的風險已經被大量稀釋了,只要最終輻射值在容許標準內,其實都屬於低風險食品。常常聽到許多人要求「零風險」或是輻射「零檢出」,然而基本上並沒有所謂「零風險」或「零檢出」的存在,任何食物都可能有風險。

以美國為例,只要日本允許流通的產品就可以輸入,因為這些檢驗核可的食品基本上就是低風險食品,其輻射量不會對人體健康造成危害,何況飲食是我們每天要做的事,若每個食物都要追溯追蹤到所有原料的來源,其實並不太合理也不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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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食藥署新聞公告

完整專題看這裡:別鬧了!日本食品到底能不能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