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應該要知道的食事

食藥署公告包裝食品之豬肉及豬可食部位原料之原產地標示規定已超過3年,豬肉及牛肉原產地標示納管範圍包含「包裝食品、散裝食品及直接供應飲食場所」,換句話說就是不論超市賣場、餐廳及夜市小吃攤,皆須標示牛肉、豬肉原產地,讓消費者有知道與選擇的權利。

食藥署於2023年10月4日公布豬肉原產地標示稽查結果,2家位於桃園的肉品大廠還有1家新北的廠商涉嫌進口美國、加拿大及英國等豬肉原料,卻在產品中未標示豬肉原產地美國。3家生產的肉品有15萬又73.05公斤,且大部分都已販賣食用完畢。影響近100家下游供應商,若以1份火鍋肉片200公克計算,超過75萬人份的肉片已被吃下肚。

食藥署已公告豬肉包裝食品相關法規 食品及餐飲業者須注意

食藥署已於2020年9月17日公告「包裝食品之豬肉及豬可食部位原料之原產地標示規定」並於2021年1月1日生效。目前政策經公告已經超過3年,相信食品與餐飲業者應該都有充分的時間可以了解法規。由於豬肉原產地與牛肉原產地的標示方法相同,並不受實質轉型的限制。舉例來說:某業者進口紐西蘭牛肉來生產紅燒牛肉罐頭,其罐頭產地雖標示台灣,但還是需要標示「牛肉原產地:紐西蘭」等相同字樣,並不是實質轉型後就可以只標示台灣為產地。

超市賣場、傳統市場及夜市小吃攤皆須標示肉品來源!

豬肉及牛肉原產地標示納管範圍包含「包裝食品、散裝食品及直接供應飲食場所」,換句話說就是民眾在超市賣場所購買的冷凍食品、在菜市場購買的肉品還有夜市攤位及小吃攤等餐飲業者,皆須標示牛肉、豬肉原產地。牛肉、豬肉還是需要標示肉品的原產地,讓消費者有知道與選擇的權利。業者需確實標示即可。

最重要的是,若有食品技師簽證制度導入,即可於食品技師簽證時就可依照該公司的進貨單或進口報單還有產品的標示去做比對。當下就可發現產地標示的疑問,進而跟廠商確認,從而阻止食安事件的發生。

讓食藥署、食品技師執行還有食品工廠一同努力,提升民眾對食品安全的信心,捍衛民眾食得安全、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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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稿編輯:林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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