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應該要知道的食事

連鎖大賣場、超市等被抽驗出蝦仁/蝦子不合格,生鮮水產品並未在通路商自主管 理強制檢驗範圍內,但常在抽驗看到檢出動物用藥等問題,食藥署未來如何加強管 理通路商是待解的問題。

撰文=陳韻竹

食藥署與各縣市衛生局針對全台販售蝦仁/蝦子之大賣場及傳統市場攤販進行稽查與抽驗,總計抽驗231件產品中有12件產品檢驗不符規定,同時也針對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GHP)查核,共有136家業者合格、63家業者由衛生局現場輔導改善完成。

抽驗不合格產品有8件蝦子驗出二氧化硫含量超標,蝦子離水死亡之後會因為酵素代謝產生黑色素出現黑變的情況,消費者通常認為這就是不新鮮,但業者為求賣相佳而使用食品添加物,根據規定,食品添加物中漂白劑的亞硫酸鹽類是可以用於蝦類,只不過使用量以二氧化硫殘留量計算不得超過0.10 kg/g。

除此之外還有1件蝦子、2件蝦仁檢出不得驗出的脫氧羥四環黴素及氯四環黴素動物用藥,另外有1件蝦仁同時驗出甲醛與二氧化硫,因非法添加物吊白塊會釋出此兩種物質,因此相關單位正在進一步調查是否有違法使用之情況。

此次抽驗不合格產品其中有4件為攤商販售、8件販售場所為量販賣場與超市等,但不合格產品多為散裝,或是賣場業者以散裝形式於店頭販售的產品,都沒有詳細標註產地或供應商來源,其中包含家樂福、大潤發、頂好等知名通路,雖然2015年底食藥署要求通路商必須強制檢驗,但僅規範金針、蘿蔔乾暨蜜餞、即食鮮食、現場調理即食食品及截切生鮮蔬果汁等。而每年抽驗都發生同樣不合格問題的生鮮水產品卻未在強制檢驗規定中,未來如何加強通路商責任與其自主管理該如何落實,是食藥署將要面臨的問題與挑戰。

本次抽驗違規之產品已經立即下架回收,並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處辦,但食藥署提醒民眾應避免購買來源不明的生鮮水產品,同時購買生鮮蝦仁/蝦子時,應注意其外觀、顏色或氣味等是否有異,烹煮前應仔細清洗,烹煮時應完全煮熟,以確保食用安全。

104年度市售生鮮蝦仁/蝦子稽查抽驗專案不合格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