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應該要知道的食事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以下簡稱消基會)於2022年2月15日公告「市售零食營養素、抗氧化劑及丙烯醯胺檢測結果」,市售零食在標示、營養素含量與抗氧化劑、丙烯醯胺等物質含量,是否符合法規與建議攝取標準。其中一項由華格食品烘焙坊出品的手工米蛋捲有標示不符的情況,實際檢測營養素的鈉含量比標示明顯超標120%。至於鈉攝取過高會引起健康疑慮,為何營養素沒有限量標準,則因它不是安全危害物質。

採訪·撰文=李依文

零食是常人解饞、療癒身心的食品選擇,但食用過量容易攝取過多不必要的物質(脂肪、鈉、膽固醇等),進而對人體造成負擔。因此,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以下簡稱消基會)於2022年2月15日公告「市售零食營養素、抗氧化劑及丙烯醯胺檢測結果」,市售零食在標示、營養素含量與抗氧化劑、丙烯醯胺等物質含量,是否符合法規與建議攝取標準。

消基會於於2021年5月底至6月初,抽驗購買自台北市、新北市量販店及線上購物所得之喜年來奶油蛋香蛋捲手提量販盒、義美原味蛋捲、手工芝麻蛋捲(福義軒食品廠有限公司)、手工米蛋捲(華格食品烘焙坊)等25項零食樣品。其中一項由華格食品烘焙坊出品的手工米蛋捲標示不符,在營養素的鈉含量上,外包裝標示84mg/100g,經消基會檢測過後發現實際含量高達230mg/100g,超標倍數高達120%,違反《食安法》第22條,罰鍰可處3~300萬元。

其實國人都明白不管是鈉或是脂肪等攝取過多,容易造成身體健康危害,那為什麼會沒有限量標準呢?

營養素超標不等於危害物質,因此不需限量標準

消基會本次採樣結果發現每100g中的鈉含量介於55~760毫克吃間,並直指國內並沒有對「高鈉」設有明確定義,但這樣是如就會造成危害健康的疑慮呢?

飲食要均衡,是從小衛教聽到大的飲食教育之一,而營養素的建議攝取量,國內是由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以下簡稱國健署)提出成人每日的建議攝取量,就好比鈉含量是每日2400mg建議攝取量。消基會提出這樣的建議用量其實並沒有納入零食這種解饞的食品選擇,同時呼籲消費者應該要注意食品標示才能避免特定營養素攝取過多,造成人體健康危害。

看到這裡,不少人會疑惑若是吃太多對身體不好,為什麼不直接設定限量規範?這是 因為營養素並不是危害物任何飲食失衡都會造成人體健康發生問題,並不是造成健康疑慮就等於危害,兩者在安全等級上存在不同意義。

營養素、危害物質超標,與食品種類製程有絕對關係

不管是營養素超標所造成的健康危害,或是危害物質超標的安全風險,對於消費者來說都仍存有疑慮,但這些事情為什麼會發生?這些物質又是從何而來,其實與食品的種類與製程有絕對關係。

就好比零食來說,在大眾的印象中這類食品普遍高油、高糖,從使用的原料上來看也確實如此,這也是為什麼這類食品的油脂、鈉含量(鹽用量)比起一般食品高出許多的原因,國健署對此也回應,食品一定需要明確的標示營養素的含量,但不可能存在標示「高鈉」、「高脂肪」,這類標示容易造成不必要的恐慌,也正是因為不會有直白的標示,消費者必須要清楚標示含義,為自己的健康維護權益,並保持飲食均衡。

除此之外有許多物質在加工過程中會產生,如每出現必讓人害怕的「丙烯醯胺」。但其實2016年食藥署就訂定「食品中丙烯醯胺指標值之參考指引」,提供不同食品類別中丙烯醯胺的基準含量值,並提供相對應的減量措施。

消費者自我把關,主管機關嚴查,才能健康又安全

台灣目前食品中所有的危害物質管制是透過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以下簡稱食藥署)來把關,所有會造成人體危害的添加物都有相關的《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來管制,根據不同的食品使用範圍也都有加以區隔,除此之外特定的物質也會有相對應的指引,好比丙烯醯胺。

丙烯醯胺這類物質是否真的會致癌目前在科學上還無明確的定論,世界衛生組織國際癌症研究署(IARC)將丙烯醯胺列為Group 2A物質,也就是極有可能為致癌因子。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CODEX)則是未訂定每日容許攝取量。這些法規或標準,都是為了讓業者或主管機關能夠明確地遵守,也希望藉此把關,消費者無須過度恐慌。放眼國際上來看,其實各國都有類似的管制措施,就好比英國早在2006年就推出減鹽政策,根據英國國內飲食習慣與產品別,列出了70種加工食品,希望可以成功在2024年將所有類別的食品用鹽量控制下來,這也表示各國之間的飲食習慣與管制方針各有不同。

「消費者要看得懂標示來選擇,主管機關也應該要更認真的稽查,才能達到平衡。」消費者文教基金會董事長黃怡騰如此呼籲。所以民眾自身要擁有正確的飲食觀念,才是最佳的食安方針。

審稿編輯:童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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