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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7日及14日基隆地檢署、海巡署、衛生局、食藥署前往大閘倉庫清查經戴奧辛檢驗不合格之大閘蟹,初步判斷有調包之嫌疑,進一步調查之後若確定有未得到許可便自行販售的狀況,將會處以20倍之罰鍰,嚴懲不貸。

整理=編輯部

2018年10月24日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簡稱食藥署)稽查發現自中國進口的大閘蟹有未經許可自行販售的狀況,且其中包含戴奧辛超標之大閘蟹。此事件持續延燒,2018年11月7日及14日食藥署配合基隆地方檢察署(簡稱基隆地檢署)指揮偵辦,會同海洋委員會海巡署(簡稱海巡署)、新北市、桃園市及宜蘭縣政府衛生局分別至侑豐企業有限公司(簡稱侑豐公司)及喬艾舶國際企業有限公司(簡稱喬艾舶公司)新北市、桃園市及宜蘭縣等倉儲地,針對日前因戴奧辛含量不符規定而封存之大閘蟹拆箱清點。

食藥署北區管理中心副主任鄭維智說明,依照記錄目前共有16,875公斤戴奧辛超標的大閘蟹存放於倉庫。最新開箱結果發現有死蟹、冷凍蟹等。其中,大閘蟹的塑膠繩綁法與當初輸入清點時的樣貌不同,初步判斷疑似「遭到調包」。目前交由新北市衛生局進一步清查所有數量。鄭維智強調,清點後如果確定數量短少且有調包之情事,則會針對於輸入業者在尚未取得產品輸入許可前,擅自移動、啟用或販賣之行為,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33條具結先行放行之規定,食藥署將裁處違規業者於1年內暫停具結保管之申請,另針對業者未取得輸入許可即販賣具結產品,依法加重裁處販賣價格最高上限20倍之罰鍰。

目前經邊境查驗不合的廠商有喬艾舶公司以及侑豐公司。喬艾舶公司不合格之大閘蟹共有2批,重量為5,683公斤及4,862公斤,產地分別來自大陸地區臨海市楚升遠有限公司溪口養殖場及九江縣吉祥特種水產養殖場兩地。侑豐公司不合格之大閘蟹共有1批6,330公斤重,產地來自中國地區明光市永言特種水產養殖有限公司。

全案涉及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3款規定部分,食藥署已依同法第49條規定,經跨機關協調後,由海洋委員會海巡署移請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擴大偵辦中。

食藥署將持續督導地方政府衛生局嚴查具結先行放行食品數量是否短少或經調換,並透過跨機關合作機制,展開不定期及加強查核,提醒相關業者切勿以身試法,一旦查有違法之事證,即刻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嚴懲重罰不肖廠商,並依規定移送司法機關偵辦,全面防堵未取得輸入許可之食品流供市面。

審稿編輯:林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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