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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委會宣布2021年9月1日至9月30日養豬場暫停使用廚餘,而在2021年9月15日更進一步宣布,將輔導在養頭數於199頭(含)以下的小型廚餘養豬場轉型或退場。

整理=編輯部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以下簡稱農委會)宣布2021年9月1日至9月30日養豬場暫停使用廚餘,到2021年9月15日止,業界已經過兩周調適期,絕大多數業者均能配合政策,而在2021年9月15日災害應變中心指揮官陳吉仲邀集全國農業行政首長會商後,現階段決定將傳播疫情風險最大的199頭(含)以下小型廚餘養豬模式全面輔導轉型退場,全力將非洲豬瘟疫情阻絕於境外。

廚餘養豬的管理與轉型勢攸關台灣養豬業安危

農委會說明,為加強防範非洲豬瘟入侵,農委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在2021年9月14日召開「養豬場使用廚餘之限制與蒸煮策略研商專家會議」,且與會學者和專家一致認為,近年中國大陸及東南亞國家非洲豬瘟疫情持續擴散,廚餘養豬模式是最主要的傳播途徑,國內養豬業如要有效杜絕疫情的威脅,廚餘養豬的有效管理及輔導轉型勢在必行。

政府將提供業者轉型補助,同時對違規者祭出重罰

農委會目前已已明確宣示,2021年9月暫停使用廚餘期間,為減輕廚餘養豬業者增加的成本,農委會已提供養豬戶每頭500元的價差補助,如業者確定改用飼料養豬而不再使用廚餘,也將提供每頭2500元的轉型補助。此外,公部門也祭出強力措施,禁止廚餘養豬期間,若搬運廚餘至養豬場將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裁罰5至100萬元;若養豬場使用廚餘養豬則可按飼料管理法開罰3至300萬元,另為鼓勵檢舉違法使用廚餘,農委會已提高檢舉獎金至最高120萬元。


非洲豬瘟專案防疫強化措施。(圖片來源:農委會提供)

飼養規模在199頭以下業者若無法配合轉型,將予以退場

至於2021年9月30日停用廚餘期滿後,是否可持續使用廚餘養豬,農委會強調,有鑒於小型養豬場設置廚餘蒸煮設備有實質困難,登記飼養規模199(含)頭以下者,仍將維持暫停使用廚餘,並將輔導其轉型改用飼料,無法配合者將輔導其退場。200頭以上者,雖可恢復使用廚餘,然應落實蒸煮,並請環保署運用既有機制加強監督。另外將請警政及衛生等機關持續查核高風險業者所售肉品之來源,透過公私部門協力,全面防堵非洲豬瘟疫情入侵。

2019年中國大陸等鄰近國家爆發非洲豬瘟疫情,為降低使用廚餘的風險,當年國內已針對廚餘養豬場辦理轉型退場,這次再度輔導199頭(含)以下的小型養豬戶退場,各項補助標準將較2019年提高且優惠,包括拆除牧場設施後的土地,也將配合區域計畫或地方都市計畫變更為其他地目使用,讓豬農的權益更有保障。


豬農退場措施補助辦法。(圖片來源:農委會提供)

審稿編輯:謝承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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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稿編輯:謝承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