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應該要知道的食事

衛生福利部自2019年1月1日開始實施「包裝醬油製程標示之規定」,醬油產品需於包裝標示清楚製程方式。有鑑於此,消費者文教基金會著手調查市售醬油,發現其中4件標示不符規定,包含台中市農會「大純釀醬油」並非「純釀」,而一件菲律賓進口天鵝醬油的「3-單氯丙二醇」超標2.5倍。

採訪·撰文=黃欣培

醬油作為家庭必備的調味品,是否是「純釀造」一直是消費者關注的議題,衛生福利部遂自2019年1月1日開始實施「包裝醬油製程標示之規定」,醬油產品需於包裝標示清楚製程方式,否則會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但消費者文教基金會(簡稱消基會)調查15件市售醬油卻發現,有其中4件標示不符規定,包括台中市農會的「大純釀醬油」總氮量未達標準卻標示為「釀造」醬油,以及國外進口的「Maggi醬油」、「金標生抽醬油」、天鵝醬油「調味液(SILVER SWAN SOY SAUCE)」皆是未依規定標示其製程方式。而其中第四項菲律賓進口的天鵝醬油,所含的「3-單氯丙二醇」更是超過法定標準2.5倍。


消基會發行人徐則鈺(左)表示,由於醬油為國人日常最常接觸的調味品之一,因此消基會除了針對一般消費者常用的小包裝,也納入營業用大包裝著手調查,以了解市售國產、進口醬油的安全及品質,作為消費者選購的參考。

菲律賓進口「天鵝醬油」的「3-單氯丙二醇」超標2.5倍!

由於傳統釀造醬油的製造,從原料到上市至少需要半年以上的時間,費時且費工,因此業界也開發出利用鹽酸促進原料「脫脂黃豆」蛋白質分解而製造出來的「水解醬油」,提供製造醬油的另外一種選擇。但由於脫脂黃豆仍殘存有微量的三酸甘油酯,在鹽酸的加熱水解作用中,會形成「3-單氯丙二醇」。

消基會檢驗委員會召集人凌永健指出,菲律賓進口的天鵝醬油「調味液(SILVER SWAN SOY SAUCE)」檢出的「3-單氯丙二醇」含量超標,檢出數值為法規規定的「0.4毫克/公斤」2.5倍,已違反《食安法》第17條之規定,若未改正者,可處3萬~300萬元之罰鍰。


菲律賓進口的天鵝醬油「調味液(SILVER SWAN SOY SAUCE)」未依「包裝醬油製程標示之規定」標示製程,且「3-單氯丙二醇」含量也不符合規定。

雖然國際癌症研究署(IARC)將「3-單氯丙二醇」列為「Group 2B」(可能對人類致癌)之物質,但聯合國糧農組織及世界衛生組織所成立之食品添加物專家委員會(JECFA)認定其在實驗動物體內並不具基因毒性;致變異委員會(Committee on Mutagenicity)也認為,「3-單氯丙二醇」非基因毒性的致癌物質。但因為該物質仍被認定為可在加工過程中儘量避免產生,因此國際間對醬油所含3-單氯丙二醇之含量,仍會訂有其管制限量。

食藥署指出,以醬油類的「3-單氯丙二醇」含量為0.4 ppm計算,須長期每人每天攝取300公克以上之醬油才可能有危害。因食用量不大,不致於會因食用醬油而發生安全危害。

純釀醬油卻不純?台中市農會「大純釀醬油」不是「純釀」?

依據「包裝醬油製程標示之規定」明訂,醬油產品需於包装上依其製程標示「速成」、「水解」、「混合(調合)」或「釀造」的字樣。且標示「釀造」之醬油,總氮量每100毫升應達0.8公克,這也就是說,總氮量未符合、卻標示「釀造」字樣者已涉及標示不實!同樣地,除了「純」釀造的醬油之外,所有「非釀造醬油」也要標示清楚其使用的製程方式。

經消基會查證15件樣品中,發現台中市農會把關監製的「大純釀醬油」含氮量與產品標示不符!其含氮量檢出量介於0.4~0.8公克/100毫升,總氮量未達標示「釀造」醬油之規定,已涉標示不實,依《食安法》第28條規定,可處4萬~400萬罰鍰。


台中市農會把關監製的「大純釀醬油」含氮量與產品標示不符,總氮量未達標示「釀造」醬油之規定。

而越南進口的「Maggi醬油」、香港進口台灣分裝的「金標生抽醬油」、菲律賓進口的天鵝醬油「調味液(SILVER SWAN SOY SAUCE)」則是未依規定標示其製程方式,依《食安法》第22條規定,可處 3萬~300萬之罰鍰。

消基會呼籲政府:除了國產醬油,也應加強稽查進口產品!

消基會表示,「包裝醬油製程標示之規定」雖已實施1年,但經調查發現,標示狀況還是不夠落實,且本次抽查的15件樣品中更有3件進口產品有缺失,因此建議主管機關除了不定期稽查國產醬油業者,也應加強稽查進口產品。

此外,消基會也呼籲業者應落實自主管理,無論是釀造或非釀造醬油都應誠實標示,並確實從源頭原料嚴格把關,才能確保品質穩定。

審稿編輯:林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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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食藥署:單氯丙二醇 Q&A
消基會:部分市售醬油有標示不符規定,及有3-單氯丙二醇不符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