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應該要知道的食事

2019年10月5日,食藥署祭出新制規定,未來「包裝食品」無論是標示「不甜」、「微甜」,均要符合原先《包裝食品營養宣稱應遵行事項》的「無糖」、「微糖」之規範!若未依照規定標示,會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8條的「標示不實」,依同法第45條將處4萬元至400萬元罰鍰!

撰文=黃欣培

為了符合消費者的喜好,現今有許多包裝飲料、食品上方會標示「不甜」、「微甜」,是許多消費者購買時的參考依據。但標示「微甜」就真的等於「微糖」嗎?

標示「微甜」不一定是真的「微糖」!用語容易誤導民眾

依據《包裝食品營養宣稱應遵行事項》,固體、半固體的食品若是要標示「微糖」則每100克不得超過5克的糖,飲料等液體食品則不得超過每100毫升不得超過2.5克的糖。而標示「無糖」的固體、半固體、液體每100克(毫升)均不得超過0.5克的糖。

但董氏基金會於2019年2月針對市售豆漿、豆奶等飲品進行營養成分的檢視,發現多款豆漿含糖量非常地高,但是外包裝上卻標示「不甜」、「微甜」,廠商此舉有矇混過去的可能,董氏基金會認為標示「微甜」就要符合「微糖」的法規規定。食藥署於當時回應指出,「微甜」屬主觀的感受,但標示「微甜」卻添加很多糖的話,可能會有誤導民眾之疑慮。

2021年7月新制:包裝飲料需符合「無糖」、「微糖」規範,標示不實將處最高400萬元罰鍰!

因此2019年10月5日,食藥署祭出新制規定,未來「包裝食品」無論是標示「不甜」、「微甜」,均要符合原先《包裝食品營養宣稱應遵行事項》的「無糖」、「微糖」之規範!

食藥署食品組科長李婉媜表示,為了給業者緩衝時間,新制度將於2021年7月正式上路,若未依照規定標示,會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8條的「標示不實」,依同法第45條將處4萬元至400萬元罰鍰!

手搖飲料「微糖」還是好甜?食藥署尚未納入規範!

市售包裝食品、飲料標示五花八門,未來不論標示「不甜」、「微甜」都要符合原先法規規定之「無糖」、「微糖」,正確的標示才能讓消費者有更清楚的選擇依據!

那手搖飲料呢?常常我們到飲料店點上一杯現點現做的微糖飲料還是甜得嚇死人!但2021年上路的新制度僅有針對「包裝食品」,因此我們常喝的手搖飲料仍未納入規範中,消費者在選購手搖飲時還是要特別注意糖量。

審稿編輯:林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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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包裝食品營養宣稱應遵行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