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應該要知道的食事

秦朝時,商鞅變法確定了耕戰立國的基本國策,並實施「授田制」,官府會授予百姓耕地,因此農夫相當受政府重視。

撰文=張述(筆名「張不參」,中國西北政法大學法學專業)

在秦朝,什麼職業比較好?你的第一反應或許是當說客,靠著秦始皇得到國師的待遇。可惜,純腦力工作者想在秦朝扎根並不容易,除非你真能混成張儀、公孫衍那種專業級人物,《商君書》多處表達了對「辯知者」(舌辯之士)、「遊宦者」(遊說求官)、「文學私名」(宣導儒家學說的人和私養門客)的厭惡,認為他們如果發達顯貴了,那叫「淫道」,這種情況就像用狸貓當誘餌來抓老鼠一樣危險。

當方士呢?徐福、盧生等學(無)術(賴)大(騙)師(子)的確為你樹立了榜樣,不過你聽說過焚書坑儒吧?怎麼肯定自己的命運會是前者而不是後者?如果你突然從嫪毐身上看到自己光輝的未來,請出門左轉去找《趙姬豔史》劇組,本次旅途恕不開放這類業務。

你說這輩子就兩件事不會:這也不會,那也不會。那還能做什麼?

只要你四肢健全,當農夫總是可以的。在秦朝,農夫相當受政府重視,商鞅變法就確定了耕戰立國的基本國策。《商君書.農戰》認為會治理國家的君王,即便國中的糧倉都是滿的,也不會忽視農耕;國家靠著農耕與戰爭才安全,君王靠著農耕與戰爭而尊貴;國家專心實行農戰政策1年,能保證強大10年;以此類推,10年農戰保證百年強大,百年保證千年,千年強大者能稱王於天下。

《商君書》還大力主張降低非農人口的比例,認為理想中的非農人口和農業人口最好達到1:1百(百人農,一人居者),這樣就可以稱王;最差也別低於1:10(10人農,1人居者),這樣能保證國家強大;如果1:1就麻煩了,因為「半農半居者,危」。所以對大部分百姓來說,最可靠的選擇就是務農。

授予百姓耕地

當農夫的第1個條件是擁有田地,這方面不用你擔心,從商鞅變法起,秦國就實行「授田制」,官府會授予百姓耕地。變法改變了井田制的公有性質,實行土地私有制,董仲舒就稱:「(秦)用商鞅之法,改帝王之制,除井田,民得買賣。」但事實上,目前無論《商君書》還是出土秦簡,都找不到允許田產隨意買賣的法律或田契,關於授田的規定卻無處不在,《商君書》不時可見「為國分田」、「制土分民」等敘述,《田律》也有「受田之數」的說法,《日書》裡還記載了「受田宅」的「吉日」。不難想像,只有以「土地國有」為基礎,授田制才能實行得下去。

既然同樣是國有,授田制為什麼比井田制進步?因為井田制本質上是一種多級占有制,同一塊土地的所有權被天子、諸侯、卿、大夫、士等各級貴族占有,對田租進行層層盤剝。商鞅變法卻打碎了這種多層的占有和盤剝,簡化成「國府(君王)—民眾」的結構:將田地收歸國有,由官府任命的郡縣官吏直接管理;從前被各級貴胄們分去的賦稅,如今都入了國庫,大大增加國家稅收。

同時,民眾也有了改善自身生活的希望。井田制下,你吃的是「大鍋飯」,做多做少、做好做壞都一樣;變法後,你只要多繳納糧食就可以獲得爵位,從而獲得更多的田地,也就可以收穫和繳納更多糧食,得到更高的爵位與更多的田地……就此形成良性循環。

秦朝官府還透過一些手段防止田地向少數人集中:從第9級爵位「五大夫」開始,高爵者不再分地,而是將這些應增加的耕地數,換算成相應的賦稅,也就是能收穫的糧食產量,這叫「賜稅邑」;另外,人們分到的田地不是永久產權,等你把田地傳給兒孫後,就會因為產權到期而被收回一部分,你的後代們必須繼續努力耕種才能保住現有的土地。

有一個小故事可以佐證:秦昭王時期的權臣甘茂逃亡到齊國為官,秦國不追究。幾十年後,他那位人小鬼大的孫子—12歲的神童甘羅立了大功,被封為上卿,秦國「復以始甘茂田宅賜之」。注意是「復賜」,即「重新賜予」,而不是「歸還」。爺爺甘茂在秦國時,田宅就是被賜予的,他跑到齊國後就被秦國收回了;如今孫子甘羅立了功,秦國才重新賜予他爺爺的老宅。

還有「王翦請田」的故事。當時老將王翦重新出山,為了平息各種非議,曾多次請求秦王賜給他田宅,做為子孫基業。這也可以用授田制來解釋,首先,即使是老王這樣立過汗馬功勞的大功臣,也無法保證子孫世代擁有田產;其次,老王要求擁有田地永久產權的行為,在秦國得不到法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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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來源=《回到秦朝大冒險:穿衣吃飯,全部從頭學》,由時報出版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