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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6日,立法院三讀通過《外送員權益保障及外送平臺管理法》,替台灣外送產業補上第一部中央層級專法。當外送已成為千億元規模、高頻使用的生活基礎服務,卻仍運作在民法承攬、地方自治條例與平台規則交錯的制度縫隙中,這部專法的出現,不只是保障外送員,更是回應一個被忽略已久的問題:誰該為外送的風險與成本負責?
採訪・撰文=林玉婷
2026年1月6日,立法院三讀通過《外送員權益保障及外送平臺管理法》(簡稱外送專法),替台灣外送產業建立第一部中央層級的專法。這並非一部只為外送員而生的法律,而是在外送服務已深度嵌入餐飲消費、城市物流與日常生活後,制度被迫補上的關鍵一塊。

台灣外送產業權益促進聯盟表示外送員權益的爭取歷程已超過6年半,各地工會代表與外送員齊聚立法院,見證專法三讀通過的歷史性時刻。(林玉婷攝)
當外送成為生活基礎設施,制度不能再停留在空白狀態
台灣數位平台經濟協會(DEAT)常務理事馬培治以聯合信用卡中心的刷卡資料為基礎指出,台灣一年約有4.5億張外送訂單,平均每筆消費約300元,換算下來,外送相關消費金額一年約為1,350億元(不含現金交易、電子支付、部分平台內支付等方式),可知外送消費規模已達千億元等級。而根據台灣經濟研究所引述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統計,疫情前的2019年全台外送員人數約為4.5萬人,2020年提升至8.7萬人;2021年歷經疫情三級警戒,餐廳禁止內用後,外送員人數來到10.2萬人,2022年再上升至14.5萬人,是疫情前的3倍多。
由此可知,外送已經成為一個高頻、低單價、但量體極大的市場,從疫情期間的替代方案,轉變為都會區高度依賴的基礎服務。商業發展研究院商業發展與策略研究所所長朱浩指出,台灣外送產業呈現「市場先行、制度落後」的典型路徑:「一開始它只是新服務,後來因為疫情急速擴張,等到大家發現它已經變成基本需求時,制度卻還停留在拼湊狀態。」
也正因如此,立法討論的核心,已不再只是「要不要管」,而是「如果不管,風險會落到誰身上」。
外送怎麼運作?平台、外送員、餐廳、消費者的四方關係
外送產業並非單純的「消費者下單、外送員送餐」,而是一個典型的四方關係結構:平台負責媒合、定價與派單;外送員提供勞務;餐廳提供餐點;消費者支付費用並承擔服務體驗。
在理想狀態下,平台應扮演中介者,讓交易順利完成;但在過往制度下,平台同時掌握演算法、費率設計與契約條款,卻不被視為勞動關係中的「資方」,也不完全適用於傳統通路的責任規範。
台灣外送產業權益促進聯盟發言人蘇柏豪指出,這種結構造成的最大漏洞在於責任配置失衡:「平台可以決定怎麼派單、怎麼算錢、什麼情況下停權,但當爭議發生時,外送員、店家與消費者卻各自被導向不同制度處理,平台反而站在責任縫隙中。」
這也解釋了為何外送產業的問題,長期看起來零碎,卻始終無法被系統性解決。
外送沒有單一主管機關,現有法規無法涵蓋全貌
在專法上路前,台灣並非「完全沒有法規」管外送,而是每一部法都只管到一小段。
外送員若發生事故,可能涉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消費糾紛適用《消費者保護法》;餐廳抽成與契約爭議落在《民法》與公平交易相關規範;食品安全歸《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交通安全則由《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處理。
問題在於,這些法律都不是為「平台型即時媒合勞動」而設計。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召委、國民黨立委廖偉翔指出,上述法規的侷限在於無法處理跨部會、跨角色的整體責任:「外送平台同時牽涉勞動、消費、食品安全與交通風險,如果只靠既有法律各管一段,最後只會變成大家都有責任,但沒有人負全責。」
專法的角色,正是把這些分散規範拉到同一個制度平面上,讓平台首次成為被明確點名的治理對象。
為何過往權益難保障?外送員不屬於任何一種既有勞工身分
外送員的工作型態,長期卡在「既不像傳統僱傭,也不像純粹承攬」的灰色地帶。他們可以自由上線、拒單,形式上具備高度彈性;但報酬計算、派單優先順序、停權標準,卻完全受平台演算法控制。
朱浩指出,這使得外送員難以套用勞動基準法的僱傭關係,也不符合民法「高度自主、風險自負」的承攬想像:「過往外送員遇到勞資糾紛時,法院只能不斷回到從屬性判斷,但平台的控制是隱形的,制度卻沒有工具去處理。」
專法因此沒有強行把外送員全部納入勞基法,而是採取「去身分、重權益」的設計,針對外送服務行為本身,設定最低報酬、保險與申訴程序保障,形同創造出介於僱傭與承攬之間的第三條路。
國際經驗顯示:不立制度,市場只會用更激烈方式修正
外送制度失衡並非台灣獨有。西班牙在長期假承攬爭議下,於2021年通過《騎士法》,直接推定外送員為受僱勞工,結果導致部分平台縮減人力、外送員工作彈性下降;英國在2021年最高法院判決Uber駕駛為「worker」,補上最低工資與休假保障,但也加速平台調整派單與成本結構;紐約市則於2023年設定外送員最低報酬,隨後出現限單、限時段等副作用。
這些國際案例顯示,問題不會因為不立法而消失,只會轉化為價格上漲、服務限縮或勞動機會減少。相較之下,台灣的外送專法並未全面僱傭化,而是試圖在勞動保障與市場彈性間取得平衡,避免一次性制度衝擊過大。
專法不是終點,而是市場進入「調校期」的開始
朱浩指出,外送專法通過後,市場勢必經歷一段調整期,包括成本重新分配、派單邏輯修正與平台營運模式的改寫。「這是一個不可避免的陣痛期,但真正的關鍵不在於有沒有衝擊,而在於衝擊是被制度引導,還是放任市場用最激烈的方式自行修正。」
他提醒,若制度設計與執行失衡,可能出現兩種風險:一是平台為控管成本而過度限縮外送員上線機會,讓工作機會反而集中在少數人身上;二是平台選擇將所有成本一次性轉嫁,導致消費端快速萎縮,反過來衝擊餐廳與外送需求本身。
產業界因此憂心,若平台在專法上路後採取過度保守的派單與費率策略,例如限縮外送員上線時段或大幅降低派單密度,反而可能讓原本希望被保障的外送員,被排除在外送生態系之外。
對一般消費者來說,外送真的會變貴嗎?
專法通過後,最多消費者關心、卻也最容易被簡化的問題就是外送費用是否可能調漲。
短期來看,價格調整的可能性確實存在,但關鍵不在於「專法一定讓外送變貴」,而在於過去許多成本,其實從未被算進價格裡。外送員的等待時間、交通風險、保險缺口與最低報酬保障,長期由最基層的外送員吸收,消費者感受到的低價,本質上是建立在制度空白之上。
外送專法做的,不是強制平台漲價,而是先替勞動與風險設定底線。
若平台選擇把這些成本透明化反映在價格上,消費者看到的「變貴」,其實是外送服務第一次比較完整地反映真實成本;反之,若平台仍能透過效率優化、路線設計與訂單密度吸收部分成本,價格變動未必會如外界想像般劇烈。
更重要的是,專法讓「為什麼漲價」這件事,首次成為可以被討論、被檢視的議題,而不再只是平台單方面的商業決定。對消費者而言,這代表外送不再只是「便宜或不便宜」的選擇,而是一項被制度納入治理的生活服務。
當外送已成為日常的一部分,價格不再只是促銷結果,而是制度選擇的延伸。外送專法的真正意義,正在於讓這個選擇,從黑箱走向可被理解的市場機制。

審稿編輯:童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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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送專法上路後 餐廳與消費者為何出現新的不確定感?
▶外送新秩序的下一關:如何避免成本壓在消費者身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