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應該要知道的食事

愛爾蘭食品機構Safefood2021年3月發表研究報告,指出市售植物肉漢堡排有4分之1產品比例的蛋白質含量不足,不符合歐盟標準,不能稱為「蛋白質來源」。在歐盟,不是任何產品都可隨意標示為「高蛋白」或「蛋白質來源」。而在台灣,一般包裝食品除了營養標示蛋白質含量之外,不得有任何特別強調「蛋白質」有關之營養宣稱。


撰文=羅璿

高蛋白便當、「優良蛋白」濃豆漿,聽起來吃了能讓人頭好壯壯,但到底要多少「蛋白質」才可以被稱為「高蛋白」?

依據歐盟規定,包裝食品中的蛋白質含量如果佔該食品總熱量12%~19.99%則可標示為「蛋白質來源」,若蛋白質佔總熱量超過20%則可標示為「高蛋白」。

但根據愛爾蘭食品安全、飲食消費機構Safefood於2021年3月24日最新報告中指出,市售有高達4分之1植物肉產品的蛋白質含量不足,未能達到歐盟所制定的標準,因此不能稱為「蛋白質來源」。

愛爾蘭食品安全、飲食消費機構Safefood創立於1999年,為《貝爾法斯特協議》下,英國與愛爾蘭共和國創立的6大機構之一。

愛爾蘭市售植物肉品,多數蛋白質含量未達歐盟標準

Safefood抽樣愛爾蘭市售354項產品,其中包含Beyond Meat未來漢堡排、Beyond Meat 未來香腸等台灣也見得到的植物肉產品,以確認這些市售產品的蛋白質含量是否符合歐盟規範的宣稱標準。

值得注意的是,Safefood抽樣的產品中,其中一半產品包裝上都有某種與蛋白質有關的標示、行銷術語:一成(11%)產品都標榜為「蛋白質來源」,將近4成(39%)產品還自稱擁有高蛋白質含量。

報告中指出,每100克重的Beyond Meat未來漢堡含有17克蛋白質,可作為「蛋白質來源」,而Beyond Meat未來香腸則是每100克中,也有21克蛋白質,就是屬於「高蛋白質」,上述兩款台灣民眾熟知的產品符合標示資格。

除此之外,Safefood也檢驗包含Tesco、Asda、Sainsbury’s素肉派、素熱狗,素炸魚條等多樣食品。發現將近一半(49%)植物肉蛋白質含量高,約4分之1(25%)植物肉可被稱為「蛋白質來源」。也就是說,其餘4分之1的產品,蛋白質含量低到不足以稱為「蛋白質來源」!

以Safefood抽樣的市售植物替代品來說,原料涉及大豆、黴菌蛋白、起司、堅果、天貝、豆腐、堅果、小麥蛋百等。雖然大多數的熱量、脂肪含量都比肉品低,纖維質也較高,但鈉含量都比同重量的肉高。

「但有3分之1消費者都是因為認為他們比較『健康』而購買。」Safefood最新報告指出,消費者普遍認為高蛋白質屬於偏健康的指標。

剛好是年輕人的菜:高蛋白飲食、蔬食趨勢雙管齊下

全球吹起低碳高蛋白飲食趨勢,同時伴隨蔬食風潮。根據Innova2021年飲料市場洞察報告中,提到的其中一項發展重點,即是「植物基當道」,而且歐睿國際報告也指出,1995年後出生的Z世代,有54%的人是「彈性素食者」,也就是基於環境、人道考量,適時減少肉類、動物性蛋白攝取。除此之外,近年吹起的低碳高蛋白飲食風潮,也是先由越來越重視體態、肌力的年輕族群帶起。

年輕消費者希望蔬食、高蛋白兩者兼具,但其實從植物奶到替代肉,並非所有蛋白質含量都足夠。國內外消費者可從何辨識何為「高蛋白」食品?

歐盟一般包裝食品可標「高蛋白」,台灣只有特殊營養食品可標示

目前雖然歐盟有標示標準,但在台灣,到底多少蛋白質含量能被稱為「高蛋白」、「蛋白質來源」?

首先,台灣雖然規定包裝食品營養標示要包含蛋白質含量,但是並未將蛋白質列入一般食品「營養宣稱」規範中。

2016年5月1日由衛福部發佈的「包裝食品營養宣稱應遵行事項」解釋,市售包裝食品之「營養宣稱」,指任何以說明、隱喻或暗示方式,表達該食品具有特定之熱量或營養素性質。對營養素含量之高低使用形容詞句加以描述時,其表達方式應視各營養素攝取對國民健康之影響情況,分為「需適量攝取」營養宣稱及「可補充攝取」營養宣稱二種類別。

「需適量攝取」的營養素,包含熱量、脂肪、膽固醇、糖...等「可補充攝取」之營養素,如膳食纖維、各類維生素、鈣、鐵...等,這些都是需要特別標示的項目,但是「蛋白質」並不屬於上述兩類。

簡單說,台灣目前並沒有根據食品本身的蛋白質含量區分「高蛋白」或「蛋白質來源」等與歐盟相似的規範辦法。就算是健身族群所愛的乳清蛋白粉,目前同樣也屬於一般食品。

再來,就算食品額外添加蛋白質,依舊得要符合上述的「市售包裝食品營養宣稱規範」,不得宣稱該食品擁有「高蛋白」營養素,頂多只能宣稱成份有何蛋白質添加物。

最後,目前唯一有蛋白質標示規定的食品是「特殊營養食品」,如嬰兒營養補充品、成人奶粉、代餐等需要特別申請認證的食品。依據「特殊營養食品之特定疾病配方食品應加標示」規定,不同性質之特定疾病配方食品,若有調整蛋白質含量,則需要標示為「高蛋白質食品」或「低蛋白質食品」。

也就是說,除了特殊營養食品外,若業者想強調一樣產品蛋白質含量較高,多是基於與同類食品比較。衛福部食品標示專線表示,不管該產品內容物是否屬實,「蛋白質增量」、「高蛋白」、「富含蛋白質」等任何包含「蛋白質」的標示字眼,若特別在包裝上強調,皆算成營養宣稱,依法不得如此標示!

睜大眼睛比較蛋白質含量數值,不要只聽信行銷用語

下次想來補充蛋白質,記得要翻到食品標示細項後面,看看到底蛋白質含量有多少。若是植物肉,更要注意蛋白質含量可能比同重量的肉類,來得更少。除此之外,也必須注意任何食物適量即可。以一個一般健康成年人的每日蛋白質建議量為每日每公斤體重1.0公克蛋白質,也就是65公斤的成年人建議攝取量即是65公克蛋白質。

不管吃的是肉是菜,想攝取蛋白質還是要回歸到實際的數值含量來比較,無論商品宣稱是高蛋白還是優蛋白,眼睛都要睜大了。

審稿編輯:林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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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Safefood原始報告
▶「包裝食品營養宣稱應遵行事項」
▶「特殊營養食品之特定疾病配方食品應加標示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