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應該要知道的食事

行動餐車的「高機動性」與「流動營業」讓政府難以管理,營業地點、營業收入一直是未知數,而業者也大多未依規定申請稅籍登記,因此不用繳交稅金。當政府單位想要對於這些攤商進行稽查時,更是難以執行!即使稽徵機關到場,也可能也看不到車。這樣對一般有申報營業收入的正規店家來說,真的公平嗎?

採訪·撰文=黃欣培

攤販需要繳稅嗎?答案是只要符合繳稅標準就必須繳稅。那麼,在台灣歸屬於「攤販」管理規則中的「行動餐車」需要繳稅嗎?若以同理來說,當然需要!但實際上,恐怕絕大多數應繳稅的餐車業者,都沒有辦繳稅。對於政府來說,行動餐車的稅務問題,其實是一大難題,到底發生了什麼事?

餐車營業地點與收入皆是未知數,讓政府難以稽查!

依「台灣行動車創業發展協會(又稱胖卡協會)」理事長龔修賢預估,目前全台灣有約1000台以上的胖卡餐車,《食力》以單日營業額最低5000元來計算,一年就能創造出至少18億以上的商機!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簡稱營業稅法)」第28條指出,營業人之「總機構」及「其他固定營業場所」,應於開始營業前,分別向主管稽徵機關申請「稅籍登記」。對於一些有固定營業場所,好比說每天固定到某市場擺攤的行動餐車,就算只是小本經營,仍然應辦理稅籍登記!而如果國稅局於稅籍清查時,查得未辦理稅籍登記的攤商,也會輔導他們辦理登記。

但是,行動餐車的特性就是「高機動性」與「流動營業」,即使各縣市政府自治條例多是規定要在限定區域營業,但是對餐車業者來說,會固定地點營業的本來就在少數!因此,政府難以管理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因為餐車業者的營業地點、營業收入一直是未知數,而業者也大多未依規定申請稅籍登記。當政府單位想要對於這些攤商進行稽查時,更是難以執行!即使稽徵機關到場,也可能看不到車。

收入高卻不需要繳稅,這公平嗎?

那到底月營收多少以上才需要繳稅呢?以營業稅法來說,小規模營業人需要繳交1%的營業所得(未達主管機關規定之起徵點則無需),而如果月營業額20萬以上,則需要繳交5%的營業稅,並開立發票。而《食力》也實際訪問財政部,得到的答案是因為行動餐車難以稽查,即使營收即使達到標準也沒有繳稅!但是,這樣對一般有申報營業收入的正規店家來說,真的公平嗎?

《食力》認為,以目前台灣的現況來說,政府要管理攤販的稅收問題就已經面臨挑戰,而行動餐車比一般攤販更靈活、機動性更高,要如何管好會是更大的挑戰。另外,如果沒有確實管好他們的稅收爭議,對於其他人而言不僅不公平,甚至可能會成為變相鼓勵想創業者效仿的情況。

以國外來說,有些國家(如美國、日本)在行動餐車創業前都需要到政府機構申請營業許可,通過申請才能營業,如此一來政府就更容易掌握業者。這表示,要管好不是沒辦法,就只看政府願不願意做!

審稿編輯:童儀展、林玉婷

延伸閱讀
18億商機的行動餐車創業熱!背後潛藏5大問題!
【消防問題】行動餐車用火卻不配備滅火器!違法上路就像移動式炸彈!
【地點問題】好膽「賣」走!行動餐車真的能開到哪賣到哪?

參考資料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