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應該要知道的食事

大部分民眾都希望吃得安全,所以要求農作物的農藥殘留是零檢出,認為零檢出就是無毒,就是安全。但就技術上真的能做到零檢出嗎?零檢出就等於是無毒、無農藥嗎?如果零檢出不等於無農藥,那麼零檢出是真的是必要的嗎?因此,農藥零檢出到底是出自於實際,還是來自於迷思?

撰文=食力廣編企劃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簡稱食藥署)2019年4月23日公告將增訂34種農藥殘留容許量,其中包含國際間具爭議的除草劑──「嘉磷塞」。國人常吃的燕麥、大麥等作物,嘉磷塞的殘留容許量,未來可能從「不得檢出」改為10 ppm,引起民眾疑慮。

雖然在2019年8月2日公告最新一波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的增修內容,其中並無嘉磷塞,且食藥署表示將暫緩增列寬農藥嘉磷塞殘留容許量標準。但從此次事件討論看來,許多民眾還是認為,一項作物要安全,便得達到「農藥零檢出」。不過一旦作物中被驗出農藥殘留,便代表該作物是有毒、不安全的,果真如此嗎?

農藥檢出,並不直接代表作物「有毒」
前行政院農委會農業藥物毒物試驗所研究員翁愫慎說明,目前我國主要透過精密儀器檢驗農藥殘留量。當一項作物被檢出農藥殘留,還必須對照該農藥法定的農藥殘留容許量。若檢出量低於法定的農藥殘留容許量,該項作物則認定是合格的。翁愫慎認為,台灣社會太重視作物本身是否殘留農藥。若一項作物被驗出農藥殘留,民眾便認定該作物「有毒」;反之則「無毒」。此種有毒、無毒的二分法,往往造成農民沉重的壓力,包括有機農產品亦應考量環境背景值,不能一味要求「農藥零檢出」。

外界多半認為,本次政府是「放寬」嘉磷塞的殘留容許量。翁愫慎解釋,嘉磷塞從原先國內並未訂定安全標準,至有公告的安全標準,這應該是「增訂」容許量,並非「放寬」容許量,食藥署增修訂定農藥殘留容許量的做法與各國主管機關一致。本次國內預告增訂大麥、杜蘭小麥、燕麥、黑麥等作物的嘉磷塞殘留容許量標準為10ppm,相較國際標準來得嚴格許多。如:世界衛生組織國際食品法典(Codex)與美國皆規定嘉磷塞含量需小於30 ppm,歐盟則為20 ppm,飲食習慣與我國相仿的日本亦為30 ppm。

釐清「嘉磷塞」的致癌風險
此外, 2015年國際癌症研究署(IARC)將嘉磷塞列為「可能對人類有致癌性」的物質,外界因而擔憂嘉磷塞恐致癌。不過,聯合國糧農組織(FAO)及世界衛生組織(WHO)農藥殘留專家聯席會議(JMPR)於2016年,再次評估嘉磷塞的致癌風險。其結論認定嘉磷塞不太可能在正常攝取量下,造成人類致癌風險。美國環境保護署(EPA)也於2019年4月重申,經再次評估後,嘉磷塞對人類不具致癌性。
除國際癌症研究署之外,各國監管機構和國際研究機構做出一致的評估結論指出:「嘉磷塞經由飲食的暴露量,對人類健康並無致癌風險」。美國環境保護署補充,食物中確實會殘留微量的嘉磷塞,但這樣的濃度並不足以對消費者產生危害。如:一個10公斤的孩童,每天需飲用385公升的柳橙汁,才可能造成長期危害。

農藥偵測極限vs.增訂殘留容許量
國內對於某些農藥殘留標準會訂為0.01 ppm,衛福部食藥署副署長林金富曾說明,0.01 ppm指的是儀器的偵測極限,假如某農藥尚未被訂定可使用於作物上,便會以此定量極限作為殘留標準。因此,0.01 ppm並非是農藥殘留容許量,而是偵測極限。若未來政府將該農藥殘留標準,從0.01 ppm改訂為10 ppm,這也並不代表農藥殘留標準放寬1000倍。

林金富解釋,這是反映國內將該款農藥從「未核准使用」改訂為「核准使用」,便是將該農藥的容許殘留量,從原先規定的定量極限轉為新增殘留容許量。再者,我國依照國際膳食攝入農藥的安全評估原則,採取總量管制,將農藥攝取總量控制在「每人每日每公斤體重可容許攝入量值(ADI)」的80%之內。

作物農藥殘留量檢出合格才是重要的
作物檢出農藥就代表有「毒」嗎?翁愫慎一再強調,毒不毒是「量」的關係。以目前檢驗儀器的敏感度,栽培期間有用藥的作物,常會檢出農藥殘留。但要判斷該作物合格與否,則必須和法定的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相比。翁愫慎認為民眾若要求農產品「農藥零殘留」,難度很高也沒必要;不過民眾若要求市售農產品是安全的,這是合理的。她說明,由於政府既已規範作物的農藥使用方法,並研訂公告農藥殘留容許量,消費者有權利要求買到安全的農產品。另一方面,政府也有義務監督生產者以及進口商提供「合格且安全」的產品。

【本文由作物永續發展協會專案委託製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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