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應該要知道的食事

衛生福利部新訂「散裝食品標示規定」草案,預計將菜市場、夜市、路邊攤販等店家都納入規範中,讓消費者可以清楚知道購買食品來源,此草案進行為期60天的預告評論期。

整理=編輯部

現行散裝食品標示相關規定,從2012年起開始實施至今,過去的規定只有規範具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者,像是賣場、超市賣的散裝蔬菜水果等,現在擬將菜市場、夜市、路邊攤販等都納入規範。

散裝食品沒標示 容易魚目混珠讓消費者受騙

衛生福利部(簡稱衛福部)表示,過去因為路邊的水果車或是攤販,民眾無法知道業者貨品的來源,常買到假裝是高級國產蔬果的進口品,不肖業者這種魚目混珠的範疇,從拉拉山水蜜桃到三星蔥都有。

衛福部新訂「散裝食品標示規定」草案,考量沒有公司或商業登記的小型販售業者,因為作業及販售場地較小,規範應標示所販售散裝食品的原產地(國)。

2021年起,預計分兩階段實施散裝食品新制

另也因應散裝食品有多種樣式,衛福部未來將依產品類別分階段實施,生鮮、冷藏、冷凍、脫水、乾燥、碾碎、研磨、簡單切割之農畜禽產品,也就是未加工過的食品預定於2021年1月1日開始標示。

而其他有加工過的品項,例如飯糰、黑糖糕等,預定於2022年1月1日起全面實施。

此項草案將進行為期60天的預告評論期,以蒐集各界意見,詳細訊息可至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之「公告資訊」項下之「本署公告」查詢。

食藥署在8月1日晚間10點發表聲明指出,「散裝食品標示規定」目前尚在預告階段,而食藥署也會將民眾的建議納入考量,決不會貿然執行。

審稿編輯:林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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