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應該要知道的食事

為了維護民眾食用生鮮蔬果之安全,台北市政府衛生局至各大銷售通路抽驗生鮮蔬果檢驗殘留農藥,2020年8月共計抽驗46件蔬果產品,檢驗結果7件不符合規定,不合格率15.2%。

整理=編輯部

台北市政府衛生局(簡稱北市衛生局)定期至市場、蔬果零售業者、超市、賣場、餐飲店等處抽驗生鮮蔬果檢驗殘留農藥,2020年8月共計抽驗46件蔬果產品,檢驗結果7件不符合規定,不合格率15.2%。

抽驗46件結果7件殘留農藥不符規定

此次抽驗7件不符規定蔬果產品,違規原因為「韭菜花」1件檢出4項殘留農藥不符規定;「豌豆」、「杏菜」各1件檢出2項殘留農藥不符規定;「火龍果」、「南瓜」各1件及「龍眼」2件檢出1項殘留農藥不符「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規定。

檢驗龍眼2件檢出1項殘留農藥不符。(圖片來源:台北市政府衛生局提供)

農藥含量超過標準 最高可罰2億元

北市衛生局表示,殘留農藥含量超過「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者,係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5款「殘留農藥或動物用藥含量超過安全容許量」規定,依同法第44條第1項第2款,可處分責任業者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若無法交代來源,則依同法第47條可處分販售業者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不符規定產品下架處理 加強進場交易蔬果查驗

針對不符規定產品,北市衛生局已命抽驗地點下架不得販售,並移請來源所轄衛生局及農政單位溯源處辦並輔導農民正確田間施藥,另已通知台北農產運銷股份有限公司,依據「台北市第一、二果菜批發市場供應人申請登記及管理要點」,針對違規供應商停止供應10天,第2次停止供應1個月,第3次廢止供應人資格,並加強進場交易蔬果及不合格產品供應業者查驗。

農友施藥應符合法令 業者應保留來源資訊以利追查

北市衛生局表示,於市面抽驗產品屬於終端的管理,惟有落實源頭田間監測,及產地加強輔導農民於栽種時正確施用農藥,才能有效減少蔬果殘留農藥的問題。北市衛生局呼籲農友於栽種蔬果施用農藥,應符合相關法令;販售業者販售之蔬果應要求賣方提供完整產品交易憑證並保留,另將產品外箱來源資訊(如廠商名稱、供應代號等)拍照存證,以利後續追查不合格產品來源,達到源頭管理。

食用或烹調蔬果前 應用流動的自來水沖洗2至3遍

北市衛生局提醒民眾優先選購當季蔬果,於食用或烹調蔬果前,先以流動清水沖洗根部或果蒂處,再以水浸泡10至20分鐘,接著用流動的自來水沖洗2至3遍,與烹煮蔬菜時,將鍋蓋打開等方式,來減少及降低農藥的殘留。

民眾如有食品安全衛生問題或消費疑義,可電洽台北市民當家熱線:1999(外縣市民眾請撥02-27208889)轉7089。以上訊息,也可至台北市政府衛生局網站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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