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應該要知道的食事

2013年爆發標榜全天然的「胖達人手感烘焙」麵包店使用人工香精,引起軒然大波。隔年消費者文教基金會代逾千名消費者提團體訴訟,台北地方法院2020年5月28日判小S免賠,但生技達人公司、莊鴻銘及徐洵平共應賠償897名消費者各6000元,共計538萬2000元,全案可上訴。

撰文=林玉婷

2010年創立、標榜全天然的「パン達人手感烘焙(簡稱胖達人)」,因為藝人小S站台而爆紅,在2013年因為被香港部落客Keith質疑可能摻有人工香精,引發後續調查發現詐欺屬實,隔年4月消費者文教基金會(簡稱消基會)代逾千名消費者提團體訴訟,台北地方法院2020年5月28日一審宣判小S免賠,但生技達人公司與前後任董事長莊鴻銘及徐洵平共應賠償897名消費者各6000元,共計538萬2000元,全案還可上訴。

用天然原料根本做不出這麼香的麵包!

揭發胖達人香精事件的香港部落客,因為胖達人麵包當年風光進軍香港,他也成為忠實消費者,平常也喜愛烹飪的他,試圖在家中製作麵包,但失敗數十次後,發現若真的使用天然原料,不可能呈現胖達人麵包的香氣,因而懷疑胖達人麵包可能摻有香精、欺騙消費者。

事情過程經過網路披露後,從香港傳回台灣,台北市政府衛生局隨即稽查胖達人,發現9項人工香料(含有合法的食品添加物溶劑丙二醇及多種食用色素);新北市政府衛生局亦查到胖達人外購酵母含乳化劑(脂肪酸山梨醇酐酯),連胖達人號稱自製的「天然酵母」,也沒有任何能證明的品管紀錄,上述事項皆與對外宣稱不符,涉及廣告不實,引發社會軒然大波,眾多消費者感覺受騙,消基會於2014年提團體訴訟求償,纏訟6年才終於一審判賠。

法院認為消費者有免於恐懼、安心食用的權利

台北地院判賠的原因指出,在食安事件中,消費者應有免於恐懼、獲得安心食用產品的權利,若消費者食用產品後,擔心健康受損,或因麵包吃下肚消化完畢,已經無法回復原狀,更加重消費者精神不安,確實造成消費者人格法益上的重大損害,因此莊鴻銘、徐洵平和生技達人公司應負賠償責任。

從胖達人事件後,台灣社會開始對於「麵包」的食安關注度開始升高,也引發了消費者自製麵包的風潮,麵包機更是熱賣至今。從《食力》2018年所做的「食品業信任大調查」也發現,民眾對於烘焙食品的不信任度達35%,多數就是擔心麵包加了過多的添加物,如香精、色素等。

使用香精並不違法,胖達人錯在欺騙

事實上,麵包使用香精並不違法,但重點在於有無蓄意欺騙消費者,以台灣目前可使用的香味物質成分,皆為國際權威組織認可的物質,且經過專家使用科學性評估方式確認且合法的,不需擔心安全性。

而對於仍想避開香精麵包的民眾,則可透過觀察加以分辨。如果麵包有明顯香氣,店面應該會有現場烘焙製作區,且香味最明顯的應該是奶油量高的可頌類麵包。但若是麵包店並無現場烘焙區,但卻有濃郁不散的香氣,又或者是購買回家的麵包擺了一天仍有濃郁香氣者,便有可能是透過香精製造迷人香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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