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應該要知道的食事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因應衛生福利部於2022年2月21日公告調整日本食品輸入管制措施,自2022年12月底起逐月至臺北市各超市、超商、大賣場、雜貨商行等處抽驗78件食品中輻射殘留量,檢驗結果皆符合規定。

整理=編輯部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簡稱北市衛生局)因應衛生福利部於2022年2月21日公告調整日本食品輸入管制措施,自2022年12月底起逐月至台北市各超市、超商、大賣場、雜貨商行等處抽驗,上半年共計抽驗78件食品(含60件日本及18件非日本進口食品),包含蔬果類、水產類、嬰幼兒食品類、乳製品及其他包裝食品(醬料、休閒食品、飲品等),檢驗食品中輻射殘留量(碘-131、銫-134及銫-137),檢驗結果皆符合規定。

JA高知土佐番茶 外包裝與原產地標示不符

另外,北市衛生局針對60件日本進口食品進行產地標示查核,其中1件「JA高知土佐番茶PET500ML」外包裝原產地標示「日本廣島縣」與輸入許可證原產地「日本和歌山縣」不符(詳如抽驗名冊),臺北市衛生局已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8條第1項規定,處責任廠商新臺幣4萬元以上400萬元以下罰鍰及依同法第52條第1項第3款應通知限期回收改正,改正前不得繼續販賣。


北市衛生局於遠東百貨天母店地下一樓之賣場抽驗出1款茶飲之外包裝與原產地標示不符,並處責任廠商4萬元罰鍰。(圖片來源:北市衛生局提供)

北市衛生局呼籲業者流通之日本食品應以中文明顯標示原產地之都、道、府、縣名

北市衛生局呼籲業者,食品之標示應符合相關法規,以提供消費者充分資訊。臺北市衛生局提醒民眾,輻射殘留標準及日本食品標示規定均不受上述中央公告影響,依據臺北市食品安全自治條例第9條之2規定,北巿流通之日本食品應以中文明顯標示原產地之都、道、府、縣名,若未依規定標示,依消費者保護法第24條第2項及第56條規定經主管機關通知改正而逾期不改正者,處新臺幣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

北市衛生局呼籲業者進口日本食品於中文標示之原產地,應確實標示至都、道、府、縣名;也請通路業者上架時,先檢視原產地中文標示是否標示至都、道、府、縣名,為消費者把關。民眾如有食品安全衛生問題或消費疑義,可電洽臺北市民當家熱線:1999(外縣市民眾請撥02-27208889)轉7079。

以上稽查結果,可至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網站查詢相關訊息。

審稿編輯:林玉婷

延伸閱讀
輻照食品是什麼?跟輻射污染食品有什麼不一樣?
食品輻射照射法規預告草案公佈!木瓜、芒果、草莓等農產品回歸農委會管理
研究證實:就算全年吃福島五縣食品 輻射量也低於一趟長程班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