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應該要知道的食事

台北市政府衛生局於2022年2月7日公布2020年起基隆市中山高中食物中毒案件後續結果,檢出3名學生糞便中金黃色葡萄球菌腸毒素B型,以及留樣餐點檢出微量金黃色葡萄球菌,因此判定為食物中毒事件!但業者對於檢驗程序有疑慮,上訴後,經北院判定為檢驗不符標準。

整理=羅璿

2020年起基隆市中山高中有261師生腸胃不適、疑似集體食物中毒!台北市衛生局(北市衛生局)經基隆市衛生局檢出金黃色葡萄球菌腸毒素B型、判定為食物中毒事件,但業者對於檢驗程序有疑慮,上訴後,經北院判定為檢驗不符標準。

2020年4月基隆市中山高中261人腸胃不適

2020年4月29日接獲基隆市衛生局通報,基隆市立中山高中師生716人於2020年4月28日中午吃了台北市團膳業者供應之學校午餐後,共有251名學生,以及10位教職員工10人陸續出現腹痛、腹瀉等症狀。而後,基隆市衛生局採檢6名學生糞便送檢,其中3名,確實檢出金黃色葡萄球菌腸毒素B型。除了糞便檢體,同時基隆市衛生局同步抽驗該校留樣食物,同樣檢出微量金黃色葡萄球菌。

北市衛生局表示,綜合本次人體及食品檢驗結果、學生攝食狀況調查,判定為食品中毒案件,且將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裁罰6萬元。

業者不服興訟,學生發病超過3天才送檢、餐盒也有瑕疵

雖然台北市衛生局對業者「鉅登團膳」公司裁罰6萬元。但業者不服興訟,認為檢驗有2人的檢驗時間為發病後超過3天,不符合抽驗標準。業者也到中山高中調查狀況,發現多數學生當日用完校園餐食後,也有吃其他食物,因此難以釐清3名學生檢出的金黃色葡萄球菌是否來自自團膳午餐。

台北地院行政訴訟庭認定採檢未符合規定,因此撤銷裁罰,業者免罰。北院表示,採驗學生其中2人為發病3日後才採集糞便採檢,而且餐盒檢體不完整有瑕疵,因此不符合採檢規定!

北院判定檢驗失效,北市衛生局:食品中毒標準,將進行上訴

北市衛生局於2022年2月7日回應,依據衛福部食藥署公告的「食品中毒病因物質及原因食品判明標準」,食品中毒的定義為「2人或2人以上攝取相同的食品而發生相似的症狀,稱為1件食品中毒案件。」

此次案件則是,有2名以上病患的臨床檢體中分離出相同之金黃色葡萄球菌菌株。而且,自可疑食物檢體中亦分離出金黃色葡萄球菌,因此判定為細菌性食品中毒案件。北市衛生局指出,針對本次判決檢驗失效,衛生局將於時限內依法進行上訴。同步呼籲學校或家長如發生疑似食品中毒事件,應於第一時間通報,並集中至醫院就醫,以利醫師判別是否為疑似食品中毒案件通報衛生單位調查,並協助採樣。

北市衛生局強調,依據《學校餐廳廚房員生消費合作社衛生管理辦法》規定,學校提供之盒餐,應保留盒餐樣本至少1份,置於攝氏7度以下,冷藏保存48小時始可丟棄,以利發生食品中毒案件時進行查核,並非檢體不得採檢之限期。經基隆市衛生局採樣之留樣餐盒檢出金黃色葡萄球菌,顯示餐點於攝食前已遭到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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