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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維護民眾食用生鮮蔬果之安全,北市衛生局於2020年8月28日公告7月抽查結果,共計抽驗54件蔬果產品,檢驗結果4件不符合規定,不合格率7.4%。

整理=編輯部

台北市政府衛生局(簡稱北市衛生局)定期至市場、蔬果零售業者、超市、賣場、餐飲店等處抽驗生鮮蔬果檢驗殘留農藥,2020年8月28日公告7月抽查結果,共計抽驗54件蔬果產品,檢驗結果4件不符合規定,不合格率7.4%。

香蕉、蚵白菜、榴槤及芹菜 各1件檢出1項殘留農藥不符

此次抽驗4件不符規定蔬果產品,違規原因為「香蕉」、「蚵白菜」、「榴槤」及「芹菜」各1件檢出1項殘留農藥不符「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規定。北市衛生局表示,殘留農藥含量超過「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者,係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5款「殘留農藥或動物用藥含量超過安全容許量」規定,依同法第44條第1項第2款,可處分責任業者新台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若無法交代來源,則依同法第47條可處分販售業者新台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芹菜」1件檢出1項殘留農藥不符「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規定。(圖片來源:北市衛生局提供)

針對不符規定產品,北市衛生局已命抽驗地點下架不得販售,經追查產品來源屬外縣市者,已移請所轄衛生局及農政單位溯源處辦並輔導農民正確田間施藥,屬台北市業者,經調查確認違規屬實,已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之規定處辦,另已通知台北農產運銷股份有限公司,依據「台北市第一、二果菜批發市場供應人申請登記及管理要點」,針對違規供應商停止供應10天,第2次停止供應1個月,第3次廢止供應人資格,並加強進場交易蔬果及不合格產品供應業者查驗。

農民施用農藥應符合法令 業者須保留完整產品資訊

北市衛生局表示,於市面抽驗產品屬於終端的管理,惟有落實源頭田間監測,及產地加強輔導農民於栽種時正確施用農藥,才能有效減少蔬果殘留農藥的問題。北市衛生局呼籲農友於栽種蔬果施用農藥,應符合相關法令;販售業者販售之蔬果應要求賣方提供完整產品交易憑證並保留,另將產品外箱來源資訊(如廠商名稱、供應代號等)拍照存證,以利後續追查不合格產品來源,達到源頭管理。

食用或烹調蔬果前 應用流動的自來水沖洗2至3遍

北市衛生局提醒民眾優先選購當季蔬果,於食用或烹調蔬果前,先以流動清水沖洗根部或果蒂處,再以水浸泡10~20分鐘,接著用流動的自來水沖洗2~3遍,與烹煮蔬菜時,將鍋蓋打開等方式,來減少及降低農藥的殘留。

民眾如有食品安全衛生問題或消費疑義,可電洽台北市民當家熱線:1999(外縣市民眾請撥02-27208889)轉7089。以上訊息,可至台北市政府衛生局網站查詢。

審稿編輯:林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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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1090828-10907蔬果抽驗結果名冊-符合規定.pdf
1090828-10907蔬果抽驗結果名冊-不符合規定.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