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應該要知道的食事

為把關飲用茶品安全,台北市政府衛生局於超市、賣場、茶行、飲料店等處檢驗茶葉及花草茶殘留農藥,共抽驗50件產品(茶葉30件及花草茶20件),結果2件玫瑰花、2件蝶豆花產品不符規定,不合格率達8%。

整理=編輯部

三五好友或是獨自享受飲用茶品的樂趣,一直是國人的喜愛,為維護民眾飲用茶品安全,台北市政府衛生局(簡稱台北市衛生局)前往超市、賣場、茶行、飲料店等處抽驗茶葉及花草茶檢驗殘留農藥,共抽驗50件產品(茶葉30件及花草茶20件),檢驗結果4件產品不符規定,不合格率8%。

2件玫瑰花、2件蝶豆花農藥殘留量超過容許標準

台北市衛生局此次抽驗50件產品中,4件不符合「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規定(其他(茶類)標準:0.05ppm),其中「燒杯咖啡藝廚」販售的「粉玫瑰」及「享當下」販售的「玫瑰花瓣」各檢出1項殘留農藥,分別為殺菌劑平克座0.08ppm與殺蟲劑百滅寧0.29ppm;「泰讚了內湖瑞光店」及「享當下」販售的「蝶豆花」2件各檢出2項殘留農藥不符規定,分別為殺蟲劑氟大滅0.09ppm、殺蟲劑賽果培0.08ppm與殺蟲劑陶斯松0.18ppm、殺菌劑滅達樂0.06ppm。

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公告,上述檢出之殘留農藥殺菌劑平克座及滅達樂;殺蟲劑氟大滅、賽果培、百滅寧及陶斯松,均為合法登記並領有許可證之農藥,核准使用於限定類別農作物,惟其殘留農藥含量應符合「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台北市衛生局皆已通知販售商立即下架上述不符規定之產品,其中「玫瑰花瓣」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5款之規定,依同法第44條第1項第2款,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另「粉玫瑰」因無法交代來源,則依同法第47條可處分販售業者新台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而2件「蝶豆花」經追查來源為外縣市業者,已移請所轄縣市衛生局進行查辦。

「享當下」販售的「玫瑰花瓣」檢出殺蟲劑百滅寧殘留0.29ppm。(圖片來源:台北市衛生局提供)

「泰讚了內湖瑞光店」販售的「蝶豆花」檢出2項農藥殘留,分別為殺蟲劑氟大滅0.09ppm與殺蟲劑賽果培0.08ppm。(圖片來源:台北市衛生局提供)

「享當下」販售的「蝶豆花」檢出2項農藥殘留,分別為殺蟲劑陶斯松0.18ppm與殺菌劑滅達樂0.06ppm。(圖片來源:台北市衛生局提供)

茶商應加強溯源管理、定期自主送檢以免違規受罰

台北市衛生局表示,殘留農藥含量不符「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者,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5款「殘留農藥或動物用藥含量超過安全容許量」規定,依同法第44條第1項第2款,可處分責任業者新台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若無法交代來源,則依同法第47條可處分販售業者新台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台北市衛生局呼籲,食品安全首重源頭把關,進口茶商應訂定食品安全監測計畫並加強自主檢驗,定期將原料、半成品或成品進行送驗,確保產品品質,中、下游業者也應保存販售產品之來源憑證,以利進行產品溯源管理。若為中藥材製成茶包作為食品販售,所含中藥材原料部分應符合中藥材異常物質標準。

消費者選擇良好商家、避免飲用第一泡茶 減少攝入農藥風險

另提醒消費者在泡茶時除使用80℃以上水溫外,將第一泡茶水倒掉,也可避免攝取到殘留農藥,選購相關產品時,最好選擇具有良好信譽之商家產品,或具農政機關核發之農產品標章,進補中藥茶包應查看完整包裝標示,包括品名、重量、廠商名稱、地址與有效日期等,也應尋求中醫師的意見以確保飲食安全。

民眾如有食品安全衛生問題或消費疑義,可電洽台北市民當家熱線:1999(外縣市民眾請撥02-27208889)轉7089。以上稽查結果,可至台北市政府衛生局網站食藥粧網路地圖查詢相關訊息。


審稿編輯:林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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