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應該要知道的食事

為保障消費者採購年節應景食品之衛生安全,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於農曆年前至臺北市賣場、傳統市場、餐廳、食品行、小吃店等地點,進行共計199件的年節食品抽驗。

整理=編輯部

為保障消費者採購年節應景食品之衛生安全,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簡稱北市衛生局)於農曆年前至臺北市賣場、傳統市場、餐廳、食品行、小吃店等地點進行年節食品抽驗,共計抽驗木耳、金針、竹笙、蔬果、水產品、肉品、烘焙食品、堅果加工、葡萄乾、糖果、米濕製品、豆製品、熟食等計199件,其中4件品質檢驗結果不符合規定(不合格率2.0%),分別是3件「白木耳」檢出殘留農藥;1件「金針」檢出二氧化硫超量。
北市衛生局也另針對40件完整包裝產品標示檢查結果,有3件標示不符規定,不合格率7.5%(抽驗結果分析表及抽驗名冊可至台北市政府衛生局網站查詢 http://bit.ly/2T48hU3)。

此專案品質檢驗部分,重點檢驗項目為防腐劑、漂白劑、著色劑、殘留農藥、甜味劑、保色劑、374項殘留農藥、7項乙型受體素、48項多重動物用藥、黃麴毒素、硼酸及其鹽類、順丁烯二酸與順丁烯二酸酐總量、大腸桿菌、大腸桿菌群等,品質檢驗結果以白木耳不合格率最高(25%,3件/12件)。分析4件品質檢驗不符合規定產品違規原因為3件「白木耳」分別檢出1~4項殘留農藥;1件「金針」檢出二氧化硫超量。上述檢出之殘留農藥殺蟲劑毆殺松、益達胺、達馬松、陶斯松;殺蟎劑毆蟎多,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公告,皆為合法登記並領有許可證之農藥,核准使用於限定類別農作物,惟其殘留農藥含量應符合「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

農藥殘留超標的白木耳。(圖片來源:北市衛生局提供)

針對品質檢驗添加物不合格之產品,北市衛生局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8條及第47條第8款規定,可處製造業者或責任廠商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若無法交代來源,則依同法第47條處分販售業者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殘留農藥不合格之產品,係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5款之規定,爰依同法第44條第1項第2款,可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

此專案同時執行40件包裝食品之標示檢查,其中2件蛋捲及1件豆丁,共計3件產品不符合規定,主要違規原因為成份及營養標示格式不符規定。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2條第1項及第28條第1項規定,可依同法第47條第7款、第45條第1項處分責任廠商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或4萬元以上400萬元以下罰鍰,並令其違規產品限期回收改正,改正前不得繼續販賣。

北市衛生局表示,上述不符規定之產品皆已通知販售商及進貨端業者立即下架,經追查產品來源為外縣市者,已移請所轄縣市衛生局辦理,另外來源屬臺北市者,經調查確認違規屬實,已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之規定處辦。

北市衛生局也提醒,有氣喘病的患者,食用含有超量二氧化硫的食物,可能會產生不同程度之過敏反應,引發哮喘與呼吸困難。故選購金針或木耳等產品時,應避免選擇聞起來有刺鼻味道、非自然原味等,販售商於必要時應取得合格檢驗報告及產地合格證明。於選購年節應景產品,應選擇包裝完整、標示清楚之食品較有保障,另建議勿過量食用加工食品,並搭配足量水分的攝取,多食當季新鮮蔬果,以維護健康。

消費者如有食品安全衛生問題或消費疑義,可電洽臺北市民當家熱線:1999(外縣市民眾請撥 02 27208889)轉7089。以上稽查結果,可上臺北市衛生局網站 https://health.gov.taipei/ 查詢相關訊息。

審稿編輯:林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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