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應該要知道的食事

台灣約177萬名國中小學生,專任學校營養師僅約700人,平均每人服務2,500名學生,與日本、韓國存在明顯差距。面對《學校午餐專法》部分供餐型態擬採「得置營養師」,營養師全聯會憂心專業人力保障倒退,呼籲依供餐模式與學生人數明訂配置標準,並分階段增聘,確保學校午餐品質。

整理=林玉婷

隨著各縣市陸續擴大免費學校午餐政策,校園供餐品質與專業人力配置也成為制度改革焦點。台灣推動多年的學校午餐專法,目前以《學校午餐及飲食教育條例草案》進行審議,已於2026年7月27日通過立法院委員會初審,但涉及經費分攤、營養師人力配置等關鍵條文仍待協商。中華民國營養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簡稱營養師全聯會)2026年11月6日指出,台灣目前約177萬名國中小學生,專任學校營養師卻僅約700人,平均每名營養師須服務約2,500名學生,與日本、韓國的人力配置存在明顯差距。營養師全聯會呼籲,專法應明訂營養師人力配置標準,避免部分供餐型態採取「得置營養師」規定,導致專業責任與實際執行人力脫節。

台灣每名學校營養師平均服務2,500名學生 人力配置落後日韓

學校午餐除了提供學生每日所需餐食,也涉及菜單營養設計、食品安全、食材採購、供餐管理及飲食教育等工作。隨著免費午餐政策擴大,政府如何確保各校供餐品質,以及配置足夠的專業人力,成為《學校午餐專法》研議過程中的重要議題。

根據營養師全聯會提供的數據,目前台灣國中小學生約177萬人,專任學校營養師僅約700名,平均每名營養師服務約2,500名學生。相較之下,日本約每550名學生配置1名營養師,韓國則以每400名學生配置1名營養師、小校聯合聘僱為目標。

營養師全聯會指出,台灣學校營養師除了負責菜單設計、營養評估與食品安全管理,實務上還經常需要處理食材採購、驗收、食材登錄、契約履約管理及行政工作。一旦供餐規模過大或人力不足,飲食教育、特殊飲食需求照護及個別營養指導等專業工作,也可能受到排擠。

營養師全聯會認為,學校午餐政策已逐漸從確保學生有餐食可吃,延伸至營養健康、飲食教育與供餐品質管理,專業人力配置也應隨政策需求調整。

專法草案部分供餐型態採「得置營養師」 營養師全聯會憂專業人力保障倒退

現行《學校衛生法》第23-1條規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班級數達40班以上者,應至少設置1名營養師,各縣市主管機關也應配置營養師。

目前討論中的《學校午餐專法草案》,則規劃調整過去主要依班級數配置營養師的方式,改以不同供餐模式作為人力配置的重要依據,包括公辦公營、公辦民營及民辦民營等型態。

營養師全聯會肯定依供餐模式調整配置基準的方向,但指出草案部分供餐型態出現「得置營養師」的規定,恐使營養師的配置從法定義務轉為可選擇事項。

營養師全聯會認為,若法律要求學校落實營養設計、食品安全及特殊飲食需求照護,卻未同步確保專業人力,可能造成工作責任已明確、執行人力卻不足的制度落差。

尤其不同縣市在財政條件、學校規模及供餐模式上存在差異,若缺乏全國一致的基本人力標準,學生能獲得的營養專業服務也可能因所在地區及學校供餐方式而有所不同。

因此,營養師全聯會主張《學校午餐專法》應明確保障每一所供餐學校均能獲得營養師專業服務,並建立與學生人數及實際供餐工作量相對應的配置制度。

自辦午餐每550人配置1名營養師 營養師全聯會提出7項人力配置建議

針對學校供餐模式與人力需求差異,營養師全聯會提出具體配置建議,主張以學生人數作為基本依據,再依供餐型態、服務學校數量及實際工作量調整。

1、自辦午餐學校學生人數達550人以上,應至少配置1名營養師。

2、若自辦午餐學校同時供應本校及其他學校,也應至少配置1名營養師。

3、自辦午餐學生人數達1,500人以上,則應至少配置2名營養師。

4、委外辦理學校午餐者,學生人數達1,100人應至少配置1名營養師。

5、外訂盒餐或桶餐學校,則以營養師實際服務的學生總人數計算,合計達2,500人時,應配置或跨校合聘至少1名營養師。

6、對於偏遠地區學校,營養師全聯會建議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商地方主管機關,依供餐條件訂定適當的人力配置基準。

7、委外辦理午餐且服務人數超過1,100人的學校,也應考量供餐人數、供餐學校數量、供餐型態及業務量,逐級增加營養師。

營養師全聯會強調,這些建議並非要求所有學校立即各自增聘1名營養師,而是希望先透過法律確立基本服務保障,讓不同規模及供餐型態的學校,都能獲得必要的營養專業支持。

行政人力無法取代營養師 建議分年增聘並建立穩定補助機制

面對部分地區營養師招募困難,部分學校會透過專案經理人等支援人力協助午餐業務。營養師全聯會認為,行政支援人力可以負責資料彙整、跨單位聯繫及計畫執行,但營養評估、菜單營養設計、特殊飲食照護、飲食教育規劃,以及食品安全風險的專業判斷,仍應由合格營養師負責或督導。

營養師全聯會也以韓國制度改革為例指出,韓國2026年1月通過《學校給食法》修法,將供餐人力配置及勞動環境改善等議題納入法律規範,透過制度調整改善學校供餐現場的人力與工作條件。

考量台灣學校營養師人力難以短期內全面補足,營養師全聯會建議採取分年、分階段增聘方式,由中央主管機關訂定人力充實期程,並建立穩定補助機制,協助地方政府增加正式營養師職缺,同時改善偏遠地區招募及留任問題。

營養師全聯會強調,《學校午餐專法》除了規範供餐品質與食品安全,也應明訂營養師人力配置、專業權責、增員期程及穩定財源,讓學校午餐制度具備足夠的專業執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