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應該要知道的食事

「西雅圖極品咖啡」被《食力》揭露可能在100%阿拉比卡豆產品中摻混其他豆種後,10月16日於官方粉絲團發出官方聲明,但卻反而引發更多疑惑,望西雅圖應該儘速說明疑義,而非僅以「專業咖啡新知識」等不清不楚的論述來混淆視聽並揚言興訟。

《食力》2019年10月15日獨家揭露台灣老品牌「西雅圖極品咖啡(簡稱西雅圖)」可能在100%阿拉比卡豆產品中摻混其他豆種之後,西雅圖10月16日凌晨於官方粉絲團上發出聲明承認使用並非民眾認知的阿拉比卡豆,而是使用阿拉比卡與羅布斯塔接枝的混種豆「阿拉布斯塔(Arabusta)」,並辯稱咖啡業界將阿拉布斯塔定為是阿拉比卡家族的一員。

但從西雅圖發出的聲明稿解釋看來,卻仍是疑點重重!

疑點一:若依其宣稱用阿拉布斯塔豆,為何標示為阿拉比卡豆?

若依西雅圖所述是使用阿拉布斯塔豆,根據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發佈的國家標準(CNS 8151) 對於「咖啡詞彙」的定義指出:

3.3 阿拉比卡咖啡(arabica coffee)
植物物種為Coffea arabica L. 之咖啡。
3.7 阿拉布斯塔咖啡(arabusta coffee)
指 Coffea arabica x Coffea canephora Capot雑交之後代與 Ake Assi 所產生之雜交種咖啡。

(編註:2018年10月18日經濟部公告,鑑於市售咖啡豆品種或雜交品種甚多,無可能一一表列,因此將此節修正為「其他」,以廣泛涵蓋各咖啡豆品種或雜交品種)

即使經濟部後將阿拉布斯塔咖啡改列入「其他」項中,但仍表示「阿拉比卡咖啡」與「阿拉布斯塔咖啡」是分屬不同的植物品種,且阿拉布斯塔咖啡為雜交品種之一,並不如西雅圖所說的直接可認定為「阿拉布斯塔為阿拉比卡家族的一員」!農委會農業試驗所作物組果樹研究室主持人施昭彰也說明,若標示100%阿拉比卡豆,但混入其他種間雜交種或羅布斯塔豆,同樣不恰當,並不能稱為是阿拉比卡豆!

疑點二:咖啡業界的通稱就能約定成俗嗎?

西雅圖咖啡指出「咖啡業界仍將阿拉布斯塔定為是阿拉比卡家族的一員」,但是咖啡業界的通稱就跟民眾的認知相符嗎?

舉例來說,聽到「鱈魚」,消費者第一時間會想到的就是鱈魚,但是過去也發生過業者將「圓鱈(如:鱗頭犬牙南極魚,俗稱智利海鱸)」、「扁鱈(如:狹鱗庸鰈,俗稱大比目魚)」等魚類標示為鱈魚的情形,更有餐廳將「油魚」魚目混珠為鱈魚販售。

消費者因為此類標示不清而一直以為自己吃到的就是真的鱈魚,直到2017年1月1日,食藥署規定僅「鱈形目」的魚種方得標示為「鱈魚」,「圓鱈、扁鱈」應標示通俗名稱或與魚種名稱併列標示,才讓消費者能夠獲得正確的魚種資訊。

同理來說,若消費者因包裝標示認定該咖啡豆產品為「100%阿拉比卡豆」因而購買,自然會希望是喝到100%的阿拉比卡豆咖啡,而不是混合了所謂「咖啡業界認定為阿拉比卡」的其他豆種。

依據國際刑警組織調查咖啡豆混摻的認知判斷,不是100%的阿拉比卡豆就不應該標示100%,這就屬於標示不實,認定等同於「食品詐欺」!

疑點三:若真的採購高價阿拉布斯塔豆,為什麼不標明?

針對生豆進貨價格問題,《食力》詢問過諸多業內人士都表示,即便是阿拉布斯塔豆,其價位也落於阿拉比卡豆與羅布斯塔豆中間,若真有如西雅圖所言其採購價更甚於產地為巴西的阿拉比卡豆,那為什麼不標明是使用更高價的阿拉布斯塔豆以彰顯產品價值?這一點《食力》殊難理解,也歡迎西雅圖公布採購真實價格以昭公信。

疑點四:為何驗出如此高數值的「16-O-甲基咖啡醇」?

阿拉比卡、羅布斯塔除了外型特徵不同,化學組成方面也有所不同。咖啡中含有雙萜類(diterpenes)化合物,包含咖啡醇(cafestol)、咖啡白醇(kahweol)、16-O-甲基咖啡醇(16-O-methylcafestol),前面兩者對於光與熱很敏感,而在阿拉比卡豆中含量稀少甚至近乎沒有,但在羅布斯塔豆中含有高比例的「16-O-甲基咖啡醇」具有熱穩定性,不會因為高溫烘豆後而消失,在咖啡生豆、熟豆中都可以檢測到,因此成為檢測是否非100%阿拉比卡的絕佳標的物!另一方面,為什麼不檢驗DNA的原因是,咖啡豆經過高溫烘焙後,DNA會發生變性,因此不能當作檢驗咖啡熟豆的依據,僅能用在檢測咖啡生豆上。

歐盟食安搜查行動「OPSON行動」中,即是檢驗「16-O-甲基咖啡醇」來確認業者是否「錯誤」標示「100%阿拉比卡豆產品」。而《食力》即是使用具有德國認證認可委員會(DAkkS)認證的NMR技術,檢測抽驗的樣品是否含有「16-O-甲基咖啡醇」。

西雅圖的聲明指出,「16-O-甲基咖啡醇」也存在於阿拉比卡之中,指出《食力》硬要說驗出16-O-甲基咖啡醇就認定是羅布斯塔(Robusta)有失偏頗。然而在過去的研究文獻中指出,阿拉比卡咖啡豆中不含有「16-O-甲基咖啡醇」,但在植株的其他部位可能含有,例如葉子中。2018年《Food Chemistry》期刊則顯示阿拉比卡中雖可以驗出「16-O-甲基咖啡醇」,但含量其實非常的低!且也有文獻指出,羅布斯塔中的「16-O-甲基咖啡醇」可檢測出600~1800ppm(0.6~1.8 g/kg)的含量,相較阿拉比卡豆能測出的濃度高出相當多。

很明顯「16-O-甲基咖啡醇」的含量在阿拉比卡、羅布斯塔兩個品種中有非常懸殊的差距!因此「16-O-甲基咖啡醇」是檢測是否100%阿拉比卡咖啡豆的重要標的物。雖然阿拉比卡咖啡豆中可能會檢測出該項物質,但重要的是,檢測數值是重要關鍵,否則它就不會是歐洲搜查咖啡豆摻混的重要依據!

在《食力》本次抽驗的「西雅圖極品深焙-特調綜合(同款不同批號共2件)」、「西雅圖嚴選老饕綜合咖啡豆」、「西雅圖ESP精緻義式焙煎綜合咖啡豆」4件樣品中,所驗出的「16-O-甲基咖啡醇」含量介於223~552ppm,相較於100%羅布斯塔豆產品介於600~1800ppm之間的含量,是非常明確的高數值,絕非100%阿拉比卡豆,甚至是更接近羅布斯塔豆的數值特徵。

此外,如果西雅圖真的是像其所宣稱的是使用「阿拉布斯塔豆」,在2018年《Food Chemistry》期刊中雖然也指出會驗出明顯的16-O-甲基咖啡醇,但該研究依舊是將阿拉布斯塔豆歸類在「非阿拉比卡豆」的類別中,因此西雅圖仍是標示不實。

疑點五:阿拉布斯塔豆根本跟嫁接沒有關係!

國際咖啡協會對「阿拉布斯塔豆」的定義,其實指的是具有繁殖力的種間 F1(阿拉比卡豆與羅布斯塔豆 )誘導的同源四倍體咖啡豆雜交的後代,也就是說,阿拉布斯塔豆是來自於「種間雜交育種」而成,並不是靠西雅圖所說的「以阿拉比卡的樹根接枝上羅布斯塔的樹苗而成(註:西雅圖後來又修改說法是阿拉比卡的樹苗插入羅布斯塔的樹根接枝)」。

但無論是什麼根接什麼苗,阿拉布斯塔豆根本就跟「嫁接」沒有關係!

《食力》本著捍衛食品安全的媒體職責,依據國際刑警組織調查100%阿拉比卡咖啡豆摻混詐欺的作法來檢視國內市售咖啡豆品牌,同時查訪產業各環節,已盡到媒體職責,望西雅圖應該儘速說明以上幾點疑義,而非僅以「專業咖啡新知識」等不清不楚的論述來混淆視聽並揚言興訟。

審稿編輯:童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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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國家標準CNS 8151
Rapid approach to identify the presence of Arabica and Robusta species in coffee using 1H NMR spectroscopy.
The lipid fraction of the coffee bean
▶Food Authentication. Edited by P.R. Ashurst and M.J. Denni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