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應該要知道的食事
全球健康意識高漲,功能性食品快速成為主流消費選項,但台灣制度卻停留在20多年前。當市場需求已走向睡眠、情緒、代謝與腦部健康,健康食品法規仍僅允許14項保健功效,行銷也僅能以有限詞彙溝通,使具科學證據的研發成果無法被清楚說明。制度遲滯,不只壓抑創新,也讓消費者更難判斷產品差異。
採訪・撰文=林玉婷
追求健康已成為全球消費者的核心觀念,根據全球市場研究公司Innova Market Insights發布2025年的研究數據,全球52%的消費者尋求更健康的生活與飲食方式以提升身心健康感受,而Z世代和千禧世代消費者更對於「個性化營養」解決方案有極大興趣,前者關注體重管理、皮膚健康和免疫健康,後者則對能量和免疫力問題有較高關注。
Innova全球新品數據庫的資料顯示,功能性健康食品飲料與膳食補充劑市場在2020~2024年穩定擴張, 2024年帶有功能性營養宣稱的新品已占總食品飲料新品上市數的15%,而具有功能性的膳食補充劑市場則持續持續成長。
健康意識成為消費核心 保健食品產業迎來發展契機
從全球趨勢再聚焦到台灣的健康產業發展,財團法人食品工業發展研究所(簡稱食品所)ITIS團隊估算整體保健食品產業鏈的產值,包含「添加機能素材的傳統食品」和「錠劑膠囊類的膳食補充劑」的市場變化,可見從2012年起保健市場規模就已破千億,而膳食補充劑市場規模自2015年起就超越傳統食品,2023年起規模持續成長到破千億,預估2025年可達1066億元。
由此可見近10年來,台灣飲食產業的重心正悄悄轉變,市場逐漸走向一個共識:健康已成為消費的主軸。這股趨勢在疫情後更加明顯,市場對保健食品的需求不只擴大,且呈現世代化、日常化特徵。

保健食品功能性管理制度停滯 使創新缺乏出口
當健康導向的消費行為成為食品產業的主流指標,從研發端到零售端,產業皆感受到市場正在走向一個以「科學與功能」為核心的新階段。
在這樣的動能之下,保健食品理應迎來新一波創新周期。然而,1999年通過《健康食品管理法》 ,將有保健功效宣稱並經過政府認證的「健康食品」(俗稱「小綠人標章」)來和一般保健食品區分,目前得宣稱之保健功效共有14項:「骨質保健、調節血脂、胃腸功能改善、免疫調節、牙齒保健、護肝、調節血糖、延緩衰老、抗疲勞、輔助調節血鐵、輔助調節血壓、不易形成體脂肪、輔助調整過敏體質及膝關節保健」。
直至2006年修法將「查驗登記的規格標準方式」(又稱備案制或二軌)列入,申請手續及辦理時間遠比上述14項保健功效的第一軌「個案審查制度」簡便,原本預計此舉將可使更多合法的產品成為健康食品,達到健全產業環境、協助商品升級,並提供民眾更多選擇,但是直至今日二軌制仍僅有「魚油、紅麴」兩項。除此之外,健康食品的管理再無重大政策性的改變。
《食力》觀察到,法規管理制度面的停滯,使市場無法將研發成果轉化成真正的競爭力。健康食品制度本應提供科學證明後的合法宣稱途徑,但至今核可功效始終僅14項,未反映睡眠、精神壓力、代謝管理、腦部健康等當代消費需求。第二軌制度提出後亦未擴增新素材,只侷限魚油、紅麴兩項。產業普遍反映,研發成果缺乏制度出口,創新因此停留在實驗室,而無法轉化成市場產品。
在國際市場中,日、韓、歐、美皆採取更彈性的方式管理機能性食品,透過公開資料庫、事後管理、證據等級分類等方式,使產品能以透明科學資訊與消費者建立信任。台灣因語言限制與制度停滯,使得許多本土素材選擇在海外上市,無法在本地建立完整生態系。管理制度的滯後,使產業鏈的前段(研發)與後段(市場)無法接軌。
被框限的行銷用詞 實驗功效無法宣稱
此外,台灣食品廣告管理制度的基礎建於1999年《健康食品管理法》與2000年《食品藥物管理法》第28條,其下位的《食品廣告不實、誇張或涉及醫療效能認定準則》於2019年公告。這套規範確立食品不得使用醫療效能用詞,並框限以固定詞彙描述功能性。其立法背景源於1990~2000年代的台灣因為資訊落差較大、醫病暗示廣告盛行,因此管理制度採高度保守路徑。
問題在於,這十多年間,僅進行零星措辭修補,並未擴大功能分類,語詞清單幾乎沒有更新,也未重新建構廣告用詞與科學證據之間的連結,除了營養素或特定成分之生理功能詞句,目前能合法使用的字彙仍僅有27個字詞,且分類邏輯尚停留在早期健康概念
制度停滯最明顯的結果,是語言框架落後於科學發展。當下睡眠研究已從「入睡時間」走向「深睡比例」與生理指標;情緒調節可依血清素代謝、壓力荷爾蒙變化與生理量表呈現;熟齡營養則涉及肌力、肌少症風險和代謝平衡。然而,食品廣告仍只能使用十多年前的固定語彙。睡眠只能說「幫助入睡」,不能說「熟睡」、「好眠」;情緒、肌力、體能、代謝等則完全無法呈現。詞彙表甚至還保有「養顏美容」、「青春美麗」、「健康維持」這類缺乏具體意義的形容詞彙。這使得產品定位在市場上變得模糊,不同的成分、不同的機制、不同的臨床證據,最後都只能用同一組字詞說明。
多位匿名的品牌業者皆提到相同現象:「審查標準停在十多年前,形成一套使創新延後的治理環境。」即使在研發技術突破下,產品的功能愈清楚、證據愈完整,但是受限於行銷法規的限制,實際可用來與市場溝通的語言卻愈少。
台灣食品產業發展協會理事長王繼中認為,問題並非語詞太嚴,而是語詞「太舊」。語言本身已對產業產生結構性限制。他指出,台灣的健康食品管理維持在「高門檻、低更新」的狀態,功效項目多年未擴充,語詞管理仍採早期藥品式的審慎框架。他強調,這不是要求法規放寬,而是「科學的語言必須能夠在制度中被正確使用」,否則創新難以落地。
法規用意在保護消費者 還是讓消費者難以判斷?
主管機關解釋語言未更新的原因,一方面是風險考量,一方面是行政程序複雜。食品藥物管理署企劃及科技管理組簡任視察謝碧蓮說明,「食品不是藥品,不能讓民眾誤以為有治療效果。」因此行銷語詞管理是「為保護消費者」而採取的必要措施。語詞一旦放寬,可能讓不具證據的產品使用模糊字眼,導致民眾誤解,而「維持審慎」是必要立場。此外,若要更新用語,需涉及跨部會協商、國內外科學資料整理與風險評估,行政作業量龐大,因此改革速度有限。
從政府立場來看,制度維持現狀是一種「避免過度宣稱」的穩健選擇;但從產業端來看,這樣的穩定性反而形成結構性遲滯。王繼中在他的碩士論文研究中也提到,全球機能性食品制度逐漸朝向「證據透明、分類彈性」發展,而台灣仍停留在固定字詞表,使制度逐漸與科學事證脫節,產品即使具有臨床證據,仍無法轉譯成具有資訊價值的市場訊息,也導致科學資訊無法成為消費者判斷基礎。
法規並未禁止創新 但制度遲滯已成創新天花板
綜觀整個制度脈絡可見,法規本意在於降低風險,但長期未調整,使語詞分類、審查結構與市場實際需求之間產生落差。語言框架固定,使產品功能無法完整展現;健康食品制度停滯,使科學成果無法找到制度出口。這些因素共同形成一個現象:制度本身就減緩了創新的速度。
在健康需求快速上升的年代,台灣本應具備推動功能性食品創新、建立科學導向市場的條件。然而當制度停留原地,創新便缺乏語言、缺乏出口,也缺乏可預期的治理支持。此刻的台灣保健食品產業,真正被箝制的不是研發能力,而是制度本身。

【更多保健食品產業精彩探討,請詳閱食力Vol.41季刊《前進的力量 vs 停滯的規則 飲食產業的成長斷層》】
審稿編輯:童儀展
延伸閱讀
▶【執法落差】罰不出秩序、改不出標準!當保健食品廣告監管變成「猜字遊戲」 誰還能真正守法?
▶【市場扭曲】罰單成行銷成本?保健食品廣告制度為何讓「說真話的人難生存」?
▶【寒蟬效應】科學不能說、證據不能用 台灣正在把自己的保健食品研發心血推向國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