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應該要知道的食事

根據衛福部實施的食品業者登錄制度,業者每年7月仍須至食品登錄平台過卡確認申報的登錄資料,以利於資料更新。

撰文=曹皕晴

食品業者登錄辦法自2015年12月31日起實施,目前規定食品製造、販賣、輸入、餐飲業及公有市場攤商等業者需於食品登錄平台登錄後才得營業,而為了落實並強化食品登錄的實施,並協助相關業者辦理食品登錄資料確認,彰化縣政府於2016年8月10日起在當地11個鄉鎮市公所,設立食品業者登錄服務據點。

2013年6月由衛生福利部修正《食品衛生管理法(現行為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並增加食品業者應實施登錄後始得營業之條例。食品登錄制度為控管食品業者及落實食品追溯追蹤的基礎,國外包含美國、歐盟以及日本等國家皆已建立食品業者登錄制度,而台灣近年食安事件層出不窮下,食品業者登錄制度視為是掌握食品業者數量及食品安全管理的一環,對國內的食品管控為一大加強重點。

食品業者登錄後需於每年7月份至登錄平台,以過卡方式確認登錄資料,為了讓當地食品業者能盡快完成過卡確認作業,彰化縣政府與當地鄉鎮市公所合作,於各公所設立食品業者登錄的過卡服務據點,彰化縣衛生局表示縣內共有1萬4千多家食品業者,而縣政府自2015年便透過鄉鎮巡迴設站的方式,協助當地食品業者辦理食品業者登錄。

由於食品業者登錄須透過電腦上網作業,因此對於年長者或不擅長操作電腦者,甚至是家中無電腦食品業者而言,在執行登錄操作及後續資料確認上多少造成困擾,透過在鄉鎮公所設置食品業者登錄過卡服務據點,能提供有效的協助食品業者,也能為國內食品業者登錄制度帶動後續實施的強化。

目前彰化縣為國內第1個於鄉鎮市公所內設立過卡服務據點的縣市,包含彰化市、員林市公所、鹿港鎮、田中鎮、和美鎮、社頭鎮、二林鎮、溪湖鎮公所、秀水鄉、埔心鄉、溪洲鄉公所,共11個鄉鎮市公所設有食品登錄過卡服務點,對於食品業者前往過卡操作相對便利,而後續實施的成效則待後續追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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