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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藥署於2019年3月11日預告修正「食品中污染物質及毒素衛生標準」,針對水產動物油脂,參照Codex規定增訂無機砷限量為0.1 mg/kg,並就現行3項煙燻水產製品之苯駢芘規定,納入「燒烤」類,擴大管理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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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是較高價的保健聖品魚油,還是平價小吃的烤魷魚,都將有新的規定來把關食品安全性了!食品藥物管理署(簡稱食藥署)於2019年3月11日預告修正「食品中污染物質及毒素衛生標準」,針對水產動物(魚類、貝類、甲殼類及其他水生軟體動物)油脂,參照Codex規定增訂無機砷限量為0.1 mg/kg,並就現行3項煙燻水產製品之苯駢芘(BaP)規定,納入「燒烤」類,擴大管理範圍。

食品中污染物質及毒素衛生標準(以下簡稱標準)由行政院衛生福利部於2018年5月8日於發布,整合重金屬、真菌毒素及污染物質等限量規範,並於2019年1月1日實施。

食藥署表示標準中有關重金屬之限量規範,針對食用油脂原訂有總砷之限量,根據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CODEX)的委員會議決議,魚油(fish oils)應規範無機砷限量,因此增訂水產動物(魚類、貝類、甲殼類、及其他水生軟體動物)油脂之無機砷限量0.1 mg/kg 之規定。


增訂水產動物(魚類、貝類、甲殼類、及其他水生軟體動物)油脂之無機砷限量0.1 mg/kg 之規定。(圖片來源:食品藥物管理署提供)

另外,在苯駢芘限量規範的部分,食藥署表示標準中針對煙燻(smoked)水產製品進行規範,未包括燒烤製程之水產品,由於燒烤為台灣水產製品主要烹調方式之一,同樣具有苯駢芘污染的風險,於是將規定中「煙燻」水產製品之苯駢芘修正為「煙燻或燒烤」,以擴大管理範圍。


規定中「煙燻」水產製品之苯駢芘修正為「煙燻或燒烤」,以擴大管理範圍。(圖片來源:食品藥物管理署提供)


以上預告修正條文將於食藥署發佈日開始實施。(圖片來源:食品藥物管理署提供)

審稿編輯:林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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