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應該要知道的食事

衛福部食藥署於2023年3月9日預告修正「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修正「陶斯松」殘留容許量及新增農產品流通緩衝配套規定,降低國人飲食暴露風險。

整理=編輯部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簡稱食藥署)於2023年3月9日預告修正「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擬修正部分現行陶斯松殘留容許量及新增農產品流通緩衝配套規定。

可能危害人體 歐盟已全面禁用陶斯松

食藥署說明,陶斯松是一種廣泛運用在家庭和農場中的殺蟲劑,常作為環境用藥,用來防治蚊子、蟑螂、螞蟻等。但如果人類長期、過度暴露在這類藥劑中,也會危害人體的神經傳導,特別是嬰幼兒、孕婦等族群。

歐盟目前已全面禁用陶斯松,而食藥署也因應先進國家禁限用陶斯松之趨勢及相關國際標準之修正,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於2022年11月14日公告陶斯松自2024年4月1日起,禁止輸出、販賣及使用,為降低國人飲食暴露風險,並兼顧農民用藥情形,擬分階段修正刪除現行陶斯松殘留容許量標準。

預告修正「陶斯松」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 加強食品殘留農藥管理

食藥署說明,本次預告刪除陶斯松在小漿果類等10項農產品中不可殘留,及下修大漿果類、番荔枝等2項之陶斯松殘留容許量。另參酌美國作法,考量農產品架儲期,新增農產品流通緩衝配套規定「本表所列作物之容許量,嗣後經發布刪除,對於該次修正施行日前已依規定施用農藥,且殘留量符合刪除前之容許量者,可繼續製造、加工、調配、貯存、販賣、輸入、輸出、作為贈品或公開陳列至其有效日期屆至為止。」。

衛福部食藥署對於市售農產品之農藥殘留持續進行監測,如發現有違反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之規定者,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5款規定,依同法第44條第1項第2款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並由地方政府衛生局聯合農業機關追查供應來源及殘留原因,依法處辦,讓民眾食的安心。

審稿編輯:林玉婷

延伸閱讀
「甜菜夜蛾」導致三星蔥嚴重損失!藥毒所研發友善環境農藥利器 有效對抗病蟲害
本土黑殭菌防治率超過7成!台東農改場與中興大學合作 預防稻黑椿象危害有機稻田
種荔枝也能不施藥?鳳試所「夜間綠光」突破性研究 讓天敵「荔枝細蛾」嚇到不敢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