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應該要知道的食事

油脂經高溫精煉後會產生「縮水甘油脂肪酸酯(Glycidyl fatty acid esters, 簡稱GEs)」,由於嬰幼兒食品中所添加之植物性油脂可能亦含有GEs,因此衛福部修訂「食品中污染物質及毒素衛生標準」中有關GEs的使用限量標準,避免高風險族群嬰幼兒的相關食品添加過多有害物質。

整理=編輯部

牛乳與母乳不同,是以短鏈飽和脂肪酸為主,所以就脂肪酸種類而言,對嬰兒來說並不好吸收,因此嬰兒奶粉大多會先脫脂,再加入帶有長鏈脂肪酸的植物油,讓脂肪酸組成與母乳更貼近。

只不過,油脂經高溫精煉後會產生「縮水甘油脂肪酸酯(Glycidyl fatty acid esters, 簡稱GEs)」,由於嬰幼兒食品中所添加之植物性油脂可能亦含有GEs,因此衛生福利部(以下簡稱衛福部),於2021年2月4日發布增訂「縮水甘油脂肪酸酯(Glycidyl fatty acid esters, 以下簡稱GEs)」之限量標準,修訂食品中污染物質及毒素衛生標準第六條及第五條,主要針對嬰兒配方食品、較大嬰兒配方輔助食品及特殊醫療用途嬰/幼兒配方食品進行增訂。

衛福部表示,此項修正將於2021年7月1日起實施。

GEs經消化後可能產生危害物質 嬰兒為高風險群

衛福部表示,自2018年起已就GEs等污染物質進行管理評估,GEs污染物質主要是來自油脂經高溫精煉後所產生,GEs經人體消化道分解後,將產生可能具有人體健康危害之縮水甘油/環氧丙醇(Glycidol),由於嬰幼兒食品中所添加之植物性油脂可能亦含有GEs,考量嬰幼兒為高敏感風險之族群,經蒐集有關科學研究資訊及本土性攝食風險評估之結果,優先針對嬰幼兒食品,提出GEs之限量規定,其中粉狀型式販售者為50 ppb以下,液狀型式販售者為6 ppb以下。

業者須注意源頭管理 減少加工產品汙染風險

衛福部表示,食品業者應自源頭管理做起,管制原料端相關污染物質之濃度,以減少後端加工產品之污染風險。衛福部將持續參考國內外最新科學研究資訊,修正有關規定,以維護民眾食品衛生安全。

審稿編輯:林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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