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應該要知道的食事

2018年11月13日新北市衛生局勒令將大西洋公司出問題的蘋果西打商品全面下架,故食藥署呼籲食品相關業者應實施自主管理,若發現產品有危害衛生安全之虞時,應立即主動停止製造、加工、販賣、回收並通報主管機關,以保護消費者為優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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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7月大西洋飲料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大西洋公司)接獲民眾反應蘋果西打變質現象,同年9月公司內部檢驗報告發現產品有問題,然而大西洋公司卻未回報主管機關,直到2018年11月13日新北市政府衛生局(簡稱新北市衛生局)才大動作勒令大西洋公司將商品全面下架。然而,在將近3個月的過程中,已經有上百位民眾投訴,且有消費者反應身體嚴重不適。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簡稱食藥署)表示,業者應該主動通報主管機關,違者將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針對大西洋公司此次知情不報,新北市衛生局也已重罰100萬元。

新北市衛生局抽驗大西洋公司蘋果西打。(圖片來源:新北市衛生局)

食藥署表示,有鑑於近期國內發生業者未能重視客訴意見,且忽略其產品衛生安全與品質之關聯性,亦未見業者於發現製售產品有危害衛生安全之虞時,主動向衛生機關通報,並執行必要之措施,明顯未能以消費者保護為優先,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相關規定。食藥署再次呼籲食品業者應即時「主動」通報疑慮產品資訊,以保護消費者為優先,避免問題商品持續在市場流通,造成更多消費者受害。

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7條規定,食品業者應實施自主管理,確保食品衛生安全;發現產品有危害衛生安全之虞時,應立即主動停止製造、加工、販賣及辦理回收,並通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如果經衛生機關查獲食品業者違反上述規定,未主動通報並辦理執行相關措施,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7條,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並得命其歇業、停業一定期間、廢止其公司、商業、工廠之全部或部分登記事項,或食品業者之登錄;經廢止登錄者,一年內不得再申請重新登錄。

台灣食品安全風暴方歇,廠商知情不報明顯是為謀求利益拿全國民眾健康當代價,且漠視法規要求。呼籲食品業者應恪守法律規範,並發揮企業社會責任,共同維護國民的健康。


審稿編輯:林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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