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應該要知道的食事

農曆過年將到,北市政府衛生局基於食品安全,針對傳統市場等攤商販售之生鮮蔬果、烘焙食品、堅果加工品等164件相關產品進行抽驗,檢驗結果共19件不符合規定,不合格率9.1%。

整理=編輯部

抽驗164件產品,巴西蘑菇、竹笙、花椒不符規定

為保障消費者採購年節應景食品之衛生安全,台北市政府衛生局(以下稱北市衛生局)於農曆年前至台北市賣場、傳統市場、餐廳、食品行、小吃店等地點進行年節食品抽驗,共計抽驗巴西蘑菇、竹笙、花椒、生鮮蔬果、糖果、生鮮肉及其加工品、生鮮水產及其加工品、金針、堅果加工品、烘焙食品、木耳、即食豆製品、複合式餐食、米濕製品、澱粉製品等計164件,其中15件檢驗不符規定(不合格率9.1%),另查核4件標示不符規定。

北市衛生局檢驗8件「竹笙」分別測出2~5項殘留農藥,需下架且限期改正。(圖片來源:北市衛生局提供)

此專案品質檢驗部分,重點檢驗項目為防腐劑、漂白劑、著色劑、甜味劑、保色劑、殘留農藥、乙型受體素類、微生物、多重動物用藥、黃麴毒素、硼酸及其鹽類、順丁烯二酸與順丁烯二酸酐總量、重金屬等,品質檢驗結果以巴西蘑菇不合格率最高(66.7%,2件/3件),其次為竹笙(53.3%,8件/15件)及花椒(50%,3件/6件)。分析15件品質檢驗不符合規定產品違規原因為8件「竹笙」分別檢出2~5項殘留農藥、3件「花椒」分別檢出5~7項殘留農藥、2件「蔬菜」檢出1項殘留農藥不符「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2件「巴西蘑菇」檢出1項重金屬不符「食品中污染物質及毒素衛生標準」。

業者請注意,農藥殘留超標最高可罰兩億

北市衛生局表示,殘留農藥含量不符「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者,係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5款「殘留農藥或動物用藥含量超過安全容許量」規定,依同法第44條第1項第2款,可處分責任業者新台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重金屬不符「食品中污染物質及毒素衛生標準」者,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7條之規定,依同法第52條第1項第2款規定應予沒入銷毀及依同法第48條第8款規定經命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者,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業者如未保存產品來源證明,依同法第9條及第48條第1項第3款可命其限期改正並加強其販售產品之查驗。

此專案同時執行56件包裝食品之標示檢查,其中4件產品不符合規定,違規原因為1件「巴西蘑菇」及2件「花椒」標示不實;1件「糖果」未詳列標示使用之添加物。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2條第1項及第28條第1項規定,可依同法第47條、第45條第1項處分責任廠商新台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或4萬元以上400萬元以下罰鍰,並令其違規產品限期回收改正,改正前不得繼續販賣。

北市衛生局籲:年節食品需選標示清楚店家

針對上述不符規定之產品,北市衛生局皆已通知販售商及進貨端業者立即下架,經追查產品來源為外縣市者,已移請所轄縣市衛生局辦理,另外來源屬台北市者,經調查確認違規屬實,則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之規定處辦。

北市衛生局提醒,於選購年節產品時,除了到信譽良好的商店購買外,儘量選擇包裝及標示完整之產品。此外,應儘量避免購買顏色鮮艷的食品。食品製造業者應確實控管製售產品之品質衛生,並確實、完整的將產品資料標示於外包裝,而賣場及一般販售業則應落實自主管理,另建議消費者勿過量食用加工食品,並搭配足量水分的攝取,多食用當季新鮮蔬果,以維護健康。

審稿編輯:李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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