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應該要知道的食事

環保署於2022年4月27日表示,自2022年7月1日起,只要在連鎖飲料店、超商、速食店、超市購買飲料時,若消費者自備環保杯,店家至少須提供5元折扣,同時環保署也要求連鎖超商、速食店在2023起應陸續在門市提供循環杯借用服務。

整理=謝承學

自備環保杯折扣再加碼!環保署於2022年4月27日預告表示,將在4月28日公告《一次用飲料杯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新規範,不僅在7月1日起自備環保杯至少折扣5元,並要求連鎖便利商店、速食店須在2023年起提供循環杯借用服務,是台灣減塑政策的大躍進。

原本折1~3元以上,7月起自備環保杯至少可折5元

根據現有《一次用飲料杯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的規範,若自備650毫升以上飲料杯,折扣至少3元以上,自備650毫升以下飲料杯,至少折扣1元以上的優惠,但為了鼓勵消費者多使用環保杯購買飲料,環保署於2022年4月28日公告新規範,自2022年7月1日起,連鎖飲料店、連鎖便利商店、連鎖速食店及連鎖超級市場在消費者自備飲料杯購買飲料時,須提供與未自備飲料杯至少5元價差。

除此之外,環保署也規定,連鎖便利商店及連鎖速食店應自2023年1月1日起提供循環杯借用服務,以減少一次用飲料杯用量,同時授權地方政府於2024年12月31日前提報飲料店限用塑膠一次用飲料杯實施日期。

提供循環杯比例須逐年增加,更要以明顯公告標示

環保署表示,為建立我國循環杯借用服務,連鎖便利商店及連鎖速食店須免費提供循環杯借用服務,並規定2023年至2025年應提供服務之門市比率分別應達5%、10%及30%,一次用飲料杯年度減量率則須分別達15%、18%及25%;為使消費者了解業者是否提供自備優惠及提供循環杯借用服務,要求於營業場所應標示「自備飲料杯省_元」或「免費借用循環杯」字樣,每字邊長至少5公分。

2024年底飲料店須提報限用一次性塑膠杯實施日期

為減少一次性塑膠產品,除現行連鎖便利商店、連鎖速食店、連鎖超級市場依據《免洗餐具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原本就不得提供塑膠杯外,另配合聯合國環境大會2022年3月2日宣示規劃於2024年擬定塑膠減量公約,並參照現行對免洗餐具管制方式,考量各地限制使用對象特性及區域條件等差異,授權地方政府因地制宜於2024年12月31日前提報飲料店限用包括發泡、未發泡之石化基塑膠、生物基塑膠及生物可分解塑膠等各式一次用塑膠飲料杯實施日期。

響應全民綠生活,環保署籲消費者自備環保杯

在法規尚未正式生效前,環保署提醒業者應儘速配合法規的公告實施期程,做好因應措施,調整結帳系統,並建立方便易用且符合食安規範的循環杯借用系統,透過鼓勵消費者自備及循環杯借用,響應全民綠生活。環保署呼籲,民眾在購買手搖飲或咖啡時,盡量能自備飲料杯,除可對環境盡一份心力外,還可享受一定的折扣,若是臨時想喝飲料又忘了帶杯子,也可以借用循環杯來讓生活更加環保。

審稿編輯:林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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