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應該要知道的食事

台北市衛生局為維護消費者食用清明祭祀食品的安全,於潤餅皮專賣店、市場及連鎖超市等地抽驗35件應節食品,檢出3件過氧化氫殘留,以及1件苯甲酸超標,共4件不合格商品皆為豆干製品。

整理=編輯部

隨著清明節的到來,台北市政府衛生局(簡稱台北市衛生局)於連續假期前,為維護市民朋友及消費大眾食用應景食品之衛生安全,針對潤餅皮專賣店、知名商圈或廟宇周邊祭祀食品販售店、市場、超市及素食批發零售業等場所進行抽驗,共計抽驗35件產品,其中4件檢驗結果不符規定,不合格率為11.4%。

4件不合格食品均為豆干製品

台北市衛生局說明,台北市每年規劃清明祭祀食品抽驗專案,本次於清明節前至轄內潤餅皮專賣店、廟宇周邊食品販售店、市場、連鎖超市及批發零售業者等地點,抽驗35件應節食品,抽驗潤餅皮10件及其餡料15件(豆干絲5件、豆芽菜5件、花生粉3件、芝麻粉2件)、米濕粿類食品5件及色彩鮮豔祭祀食品5件。檢驗防腐劑、殺菌劑、漂白劑、黃麴毒素、著色劑等,檢驗結果4件不合格者,均為豆干製品,3件檢出過氧化氫為陽性(不得檢出),分別為麗萍豆干美食販售的泰山干絲、聰明素食批發行販售的特選涼拌干絲,以及豪棧小吃店販售的豆干;1件食品添加物防腐劑苯甲酸超標(標準:0.6 g/kg以下),為阿弘潤餅販售的豆干絲,皆不符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

台北市衛生局檢出豪棧小吃店販售的豆干殘留過氧化氫。(圖片來源:台北市衛生局提供)

台北市衛生局針對不符規定之豆製品產品,已令轄內販售業者立即下架,其中3件經查來源為外縣市,已移請轄區衛生局依權責辦理,如經查違規屬實,製造業者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8條,並依同法第47條規定,可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販售業者如無法提供確切來源,將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7條第11款處業者新台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過氧化氫、苯甲酸用於食品必須遵守殘留標準

台北市衛生局說明「過氧化氫」俗稱雙氧水,為家庭中常用的漂白劑及消毒劑。我國規定過氧化氫可使用於食品(麵粉及其製品除外)作為殺菌用途,但在最終產品中不得殘留,食品加工所使用之過氧化氫必須符合食品添加物之相關規定,而「苯甲酸」則是常見防腐劑又稱「安息香酸」,添加至食品中可抑制微生物生長,延長食品保存期限,但過量食入苯甲酸會引起腹瀉、胃痛等身體不適症狀。

台北市衛生局呼籲業者,製造加工使用防腐劑應遵照「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規定,遵守限量及使用範圍內容,才可避免發生食品添加物檢出超出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之衛生標準。另衛生局建議民眾選購食品時勿以產品之色澤為取向,對於異常白皙或偏離傳統色澤太多的食品,在購買時要提高警覺,以降低購買到違規食品的風險。

民眾如有食品安全衛生問題或消費疑義,可電洽台北市民當家熱線:1999(外縣市民眾請撥02-27208889)轉7089。以上稽查結果,可至台北市衛生局網站查詢。

審稿編輯:林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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