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應該要知道的食事
2015年大統長基銅葉綠素橄欖油事件後,食藥署曾研議建立橄欖油專屬標示制度,卻因各界意見分歧遲未上路。相隔逾10年,2026年再發生「日本一番頂級橄欖油」實為橄欖粕油事件後,衛福部於2026年6月12日預告「食用橄欖油及橄欖粕油品名及標示規定」草案,未來產品將依製程與品質標準分為6類管理,橄欖粕油不得再標示為橄欖油,最快2027年7月實施。
撰文=林玉婷
2015年國內爆發大統長基銅葉綠素橄欖油事件後,外界開始關注橄欖油產品標示與分級制度問題。食藥署曾於2016年召集專家研議建立橄欖油標示規範,希望參考國際標準建立產品分類制度,但因產官學界對產品定義及標示方式未能取得共識,相關規範始終未能正式上路。此後國內市場仍不時出現橄欖油標示爭議,2026年初更爆出「日本一番頂級橄欖油」實際內容物為橄欖粕油,卻以頂級橄欖油名義販售,再度引發外界對產品標示與消費者辨識問題的關注。
相隔逾10年,衛生福利部於2026年6月12日正式預告「食用橄欖油及橄欖粕油品名及標示規定」草案,首度建立橄欖油及橄欖粕油的法定品名制度。未來產品將依製程及品質標準區分為6類品名管理,其中橄欖粕油不得再標示為「橄欖油」,藉此提升市場透明度與消費者辨識度。
從特級初榨到橄欖粕油 建立6類法定品名制度
根據草案內容,未來完全由橄欖樹果實製得的食用油產品,必須依照實際製程及品質標準標示相對應品名。食藥署此次參考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Codex)相關規範,建立從初榨到精製產品的完整分類制度,希望讓產品名稱能夠反映實際製造方式與產品特性。
其中,「特級初榨橄欖油」與「初榨橄欖油」必須由橄欖果實經清洗、壓榨、離心及過濾等物理方式取得,不得再經其他加工處理;「精製橄欖油」則是由初榨橄欖油進一步經脫膠、脫酸、脫色及脫臭等程序製成;而一般標示為「橄欖油」的產品,則是由初榨橄欖油與精製橄欖油混合而成。
除了橄欖油之外,草案也將橄欖粕油納入管理。所謂橄欖粕油,是利用橄欖果實壓榨後剩餘的橄欖粕,以溶劑或其他物理方式萃取油脂,再經精製程序製成;若再與初榨橄欖油混合,則可標示為橄欖粕油。
未來符合規定的產品將區分為「特級初榨橄欖油」、「初榨橄欖油」、「精製橄欖油」、「橄欖油」、「精製橄欖粕油」及「橄欖粕油」等6類法定品名。
橄欖粕油不得再以橄欖油名義販售
此次草案最受關注的變革,在於明確區隔橄欖油與橄欖粕油。
過去部分產品雖已標示「橄欖粕油」,但在包裝設計上可能透過放大「橄欖油」字樣、縮小「粕」字等方式呈現,增加消費者辨識難度。為避免產品名稱造成誤導,草案明定「精製橄欖粕油」及「橄欖粕油」的品名字體大小必須一致,且不得直接標示為「橄欖油」。
這也代表未來市場上的橄欖粕油產品,將必須清楚揭露產品屬性,消費者能更容易區分不同製程產品之間的差異。
品名須符合品質標準 游離酸度納入管理
除了製程分類外,草案也同步建立各類產品的品質標準。
根據規定,不同品名產品必須符合對應的游離酸度及Delta K等品質指標。例如特級初榨橄欖油的游離酸度不得超過0.8%,初榨橄欖油不得超過2.0%,精製橄欖油不得超過0.3%,一般橄欖油與橄欖粕油則不得超過1.0%。
未來業者若要使用相應品名,除了符合製程定義之外,也必須符合對應品質規格,才能標示為相關產品名稱。
草案預告60天 最快2027年7月正式上路
衛福部表示,本草案已進入預告程序,將自公告次日起開放60天蒐集各界意見。若後續法制作業順利完成,預計自2027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
屆時國內橄欖油市場將首度建立專屬品名管理制度,產品名稱、製程與品質標準之間的對應關係也將更加明確。對主管機關而言,可作為市場管理與查核依據;對消費者而言,則有助於理解不同產品的實際差異,降低因標示不清而產生的認知落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