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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政府衛生局為嚴正執法,今針對6位不遵守居家檢疫規定之民眾分別裁處1萬元罰鍰,此6位均為未配合居家檢疫擅離居家檢疫指定住所,由當地區公所健康關懷或現場訪查發現,協同警察人員收集事證而通報並遭北市衛生局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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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政府衛生局(以下簡稱北市衛生局)為嚴正執法,今針對6位不遵守居家檢疫規定之民眾分別裁處1萬元罰鍰,此6位均為未配合居家檢疫擅離居家檢疫指定住所,由當地區公所健康關懷或現場訪查發現,協同警察人員收集事證而通報並遭北市衛生局開罰。截至2月12日止,北市衛生局共計開罰12人,11人違反居家檢疫規定分別開罰1萬元罰鍰,1人違反居家隔離規定遭開罰6萬元罰鍰。

北市衛生局說明,此次6位違反居家檢疫之民眾,經北市警察局及台北市政府民政局(以下簡稱北市民政局)提送北市衛生局查證,核其行為已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58條第3項規定,依同法第69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處新台幣1萬元罰鍰。北市衛生局除了已於2020年2月12日開立裁處書。此外,台北市副市長黃珊珊也說明,針對目前自行解除列管之民眾,除了開罰外,若違反居家隔離者必要時亦可依中央疫情指揮中心指示,送至中央檢疫所強進行強制安置,呼籲施行檢疫的民眾配合規定、落實防疫。

北市衛生局表示,違反居家檢疫者,依傳染病防治法第58條規定「自感染區入境、接觸或疑似接觸之人員、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病人,採行居家檢疫、集中檢疫、隔離治療或其他必要措施」,如有違反可依規定處新台幣1~15萬元罰鍰。違反居家隔離者,依同法第48條規定「主管機關對於曾與傳染病病人接觸或疑似被傳染者,得予以留驗;必要時,並得令遷入指定之處所檢查、施行預防接種、投藥、指定特定區域實施管制或隔離等必要之處置」,如有違反可依規定處6~30萬元罰鍰。

此外,也再次呼籲,符合居家檢疫及居家隔離之民眾,切勿以身試法,務必確實配合防疫政策相關規定,期間若有發燒(≧38℃)或出現呼吸道症狀,可撥打防疫專線1922由北市衛生局安排就醫。如違反規定者,將依傳染病防治法嚴正處理。

什麼是居家隔離及自主健康管理?(影片來源:衛福部疾病管制局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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