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應該要知道的食事

《食力》調查發現,2021年元旦至今,豬肉產地標示新法上路已一季,卻有不到一半的消費者在小吃攤、便當店、早餐店以及傳統市場等小型零售攤商與餐飲業者看過標示。在業者與稽查員繁忙標示同時,卻因整體政策缺乏宣導與教育,就連自覺會注意標示的消費者都看不到產地來源標示。

撰文=羅璿

2021年元旦起所有外食場所、包裝食品以及散裝豬肉,只要成分有含豬肉,一定要標示產國。根據地方衛生局回報,雙北、台中、台南、高雄、彰化,以及台東的標示稽查至2021年3月底皆全數通過,但《食力》調查發現,卻有超過一半民眾表示,根本沒在小吃攤、便當店、傳統市場等小型零售攤商與餐飲業者看過豬肉標示。法規上路已經3個多月,既然業者都有遵守標示法規,與消費者之間的視角落差,到底從何而來?

大通路、連鎖餐廳標示明顯、小型業者標示仍不夠完善

《食力》2021年「豬肉標示滿天飛,你有看懂嗎?」問卷調查發現, 80.1%消費者外食時會注意豬肉的產地標示,而有高達84.5%的消費者表示購買食用豬肉或豬肉加工製品時,會注意產地標示。

然而相對在意台灣豬肉標示的消費者中,在國人外食常去的便當店、小吃攤以及早餐店看過豬肉標示民眾卻分別只有47.3%、45.6%,以及36%,而在傳統市場有看過豬肉標示的,卻只有40.2民眾,遠低於超市、量販店、以及餐廳等較有規模業者,有其各有87.2%、82%以及72.7%民眾看過標示。

由此可見,大型通路和連鎖餐飲商家因為較有系統與標準化推動,所以民眾感覺在相關場域的標示能見度更高,但來到小型或傳統業者與通路,就算商家是遵從同樣法規與標示標準,可能會因為張貼方式沒有思考到民眾觀看的角度,讓民眾感覺張貼的能見度較低。

100%通過稽查、消費者卻沒看到產地標示

值得思考的是,《食力》採訪地方衛生局,幾乎沒有聽到標示違規的案例。台北市衛生局從元旦截至3月14日共查核2500家、100餘件豬肉產品,新北市衛生局截至4月1日共查核5400家、248件豬肉產品,高雄市衛生局截至3月22日一共查核7094件產品,台中市截至3月24日一共查核7481件豬牛肉品,台南市截至3月24日稽查3537家次,彰化縣截至3月底查核1400家,台東縣衛生局稽查到3月底共計有674家業者、1508件,以上各局皆表示稽查全數通過。

既然業者確實標示產地,為何消費者卻表示沒有看到標示?從法規到日常、以及業者到顧客,視角落差從何而來?

法規聲明只要標示「清楚」即可 但業者卻不知道怎麼貼才清楚

根據衛福部產地標示規範,需標示豬肉產地的業者皆「需以中文顯著標示:其得以卡片、標記(標籤)或標示牌(板)等形式,採懸掛、立(插)牌、黏貼或其他足以明顯辨明之方式。標記(標籤)者,其字體長度及寬度個不得小於0.2公分、以其他標示形式者,各不得小於2公分。」

總而言之,業者只要清楚標示產地來源,但就算形式符合規定,卻因為中央開放業者得以自由標示,卻也造成業者不知道如何確切標示,才能讓消費者明確看到。

「業者根本不知道要怎麼貼,只知道有貼豬產地標示就好。因為怕民眾看不懂問他們一堆問題,反而貼得很亂,以為貼越多越好。」台東縣衛生局食品藥驗科科長李雅菁表示。

地方衛生局輔導業者如何張貼、但誰來教育消費者如何看?

「對市場來說貼標示根本是多此一舉,市場一定是現宰豬肉。」在桃園大園市場經營傳統肉攤的許老闆說:「法規上路前稽查員來輔導,看到我們沒貼,就會幫忙貼標示,也會給貼紙。」


位於桃園大園市場的傳統肉攤老闆用自認最清楚的方式標示豬肉產地(左下角),方便消費者辨識散裝肉來源。(圖片來源:業者提供)

只不過,對於業者與稽查員來說可能認為標示很明確,但對於消費者來說可不這麼認為,就是因為缺乏宣導。許老闆說:「剛開始有很多消費者問豬肉哪來的,就是口頭再回覆他們,讓他們安心。」

地方衛生局輔導業者標示落實標示,但若消費者依然需要再三詢問,標示意義何在?「除了稽查,消費者也需要透過媒體宣導。」李雅菁補充。

法規宣導不足,可從購買現場、校園教育消費者

目前法規並未明確制定如何標示,根據《食力》採訪與觀察,若能再制定操作指引來引導業者,這樣無論是第一線的地方衛生局或者是業者都比較有依歸。例如規定標示應該張貼的高度需要配合一般人的平行視角,又或是必須張貼在面向消費者的店外、而非面向店內等,讓標示規範能有明確指標。再來也建議規範標示貼紙若曝曬在陽光下而褪色或不慎弄髒等,都應該更換,讓業者執行和地方稽查時都沒有模糊地帶。

最重要的是,必須由消費者一同把關產地標示,除了可融入校園,讓台灣的中小學生、甚至是高中生,先理解需要認識產地標示,隨後帶動家裡大人認知。

在小吃攤聚集眾多的夜市、傳統市場等集中型商場,政府可設立產地標示法規看版,不僅有當場督促業者作用,也能直接告訴消費者,他們所選擇購物的店家,應該符合哪些規定,如台中市高鐵站,就有設置大型看板解釋散裝食品標示新規定。

台中高鐵站有諸多旅客通行,也販售許多含有豬肉成分的伴手禮與食品,在此設置標示規定不僅提醒業者、也能影響消費者選擇有標示的店家選購。(攝影:羅璿)

中央法規讓業者選自己方便、合適的方式標示產地,看似便民,實則讓業者與稽查員忙於作業、輔導與修正,卻沒有確實讓消費者看到,視角落差需撫平。不管是透過更全面的校園宣導、檢舉鼓勵,或者是直接在購買場域設置法規看板,若不投入資源讓消費者認識「標示」,反而白費了已經兌現的標示、輔導、稽查成本。

審稿編輯:童儀展、林玉婷

延伸閱讀

一豬多標,一章半解!3成民眾認不出台灣豬標章,更疑惑為何豬肉標示滿天飛
【標錯重點】比起豬肉產地來源,6成民眾更在乎有無萊劑!
【標示雜亂】豬肉產地法令急就章,中央與地方標示並行,未統一發放、辨識度低
【稽查信任低】為把關豬肉來源勤稽查,6成消費者仍不信有全面貫徹!
【品牌豬湊熱鬧】地方政府推品牌豬標章,真的必要嗎?農畜產整體推動更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