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應該要知道的食事

日本一般家庭製造的剩食約佔全國剩食的一半;而家庭剩食三大來源為:完全沒有經過任何處理便遭「直接廢棄」、在削皮等處理過程中遭浪費的「過剩除去」,及吃剩的廚餘。

撰文=黃齡誼

聯合國糧農組織(FAO)指出,全世界每年生產的食物有三分之一、約13億噸會被浪費掉。而據日本環境省2013年估計,日本國內每年的食品廢棄物共有1676萬噸,其中632萬噸(37.7%)屬於尚可食用卻被丟棄的「剩食」。依2016年3月日本環境省發表的調查報告,來自一般家庭的食品廢棄物每年為870萬噸,其中「剩食」佔了約3成5,達302萬噸;約佔日本全國剩食632萬噸的一半。在這些家庭「剩食」中,又可分為完全沒有經過任何消費便遭「直接廢棄」的、在削皮等處理過程中遭浪費的「過剩除去」,及吃剩的廚餘三類,大約各佔三分之一。

在日本京都市2012年秋季實施的剩食調查中,工作人員將一包包的家庭垃圾打開,重新分類、秤重,發現有約4成是食品廢棄物,而其中又有39.4%是還能夠食用的「剩食」。在這些剩食中,若以食物的種類來排序,以蔬菜類最多,再來分別為肉類、海鮮類、麵包類、飯類......等等;其中,完全沒有被消費者使用過便遭「直接廢棄」的食物佔了一半,另一半則是吃剩的廚餘。工作人員進一步調查被「直接丟棄」、而且有能供辨識的「賞味期限」標示者,發現有3成都是在賞味期限到期之前就被丟棄了,還有3成則是賞味期限過期不到兩週。

除了京都市之外,日本長野縣松本市2013年也實施了剩食調查,100戶家庭垃圾中,廚餘內的剩食比例約佔3成;14.5%是在烹調時遭浪費的「過剩除去」部分(如:削皮時切除過多果肉),11.1%是沒有被吃完的剩菜剩飯,而完全沒有消費過就「直接廢棄」的部分則為4.5%。在「直接廢棄」的剩食中,有56.6%為標示賞味期限,28%是標示消費期限,比例約為2比1;標示賞味期限的剩食中,又有一半是在賞味期限到期前、或者過期一個月內就被丟棄。

在日本食品標示的意義中,賞味期限表示的是「食品仍保有其風味」的時期,「消費期限」則是代表「超過此期限就最好不要食用」。松本市環境政策課主任丸山祐太郎表示,與此調查一同執行的問卷統計中,有8成的民眾認為自己清楚了解消費期限與賞味期限的不同,但由家庭垃圾內容物分析而來的結果卻顯示實情可能並非如此。

根據朝日新聞調查,「一不小心受到價格等因素吸引就採買過多」、「無法確切掌握冰箱內儲藏的食物份量」、「擔心食物中毒而馬上將過期食品丟棄」,以及「容易忘記親友贈送但自己並不特別喜愛的食品」......等等,都是日本民眾製造出剩食的原因,消費者對賞味期限或消費期限的認知有誤,更是促使日本民眾丟棄剩食的一大主因。

朝日新聞指出,每年日本各地方政府共花了1兆9400億日圓在垃圾處理上。依日本環境省統計,每年全國垃圾總量約為4400萬噸,若以2013年的剩食量632萬噸計算,剩食即佔了垃圾總量的14%,再以等比例換算為處理費用,相當於每年須花超過2700億日圓在處理剩食上。由此也顯示出剩食問題並不僅僅是一個道德議題,更與財政息息相關。因此近年來,日本從中央到地方主管機關皆有計畫推動減少剩食,但如何呼籲民眾不要過度購買,且將食物完整利用、不浪費,並正確的認識「賞味期限」或「消費期限」等標示,都是日本政府要面對的難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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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聯合國糧農組織(FAO):Key facts on food loss and waste you should know!
日本環境省:食品廃棄物等の利用状況等(平成25年度推計)
日本環境省:平成27年度地方自治体における食品廃棄物等の再生利用等の取組実態調査報告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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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日新聞調查結果:食べ物を捨て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