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應該要知道的食事

新北市衛生局抽驗市售湯圓、火鍋食材配料等冬至應景食材共52件,其檢驗項目包含包括食品添加物防腐劑、漂白劑、殺菌劑、著色劑以及順丁烯二酸與順丁烯二酸酐總量,檢驗結果全數合格。

整理=編輯部

冬至將屆,黑夜漸漸變長,氣溫逐漸下降,吃熱騰騰火鍋和湯圓的季節又來了。新北市衛生局針對轄內賣場超市、餐飲販賣業、湯圓製造業、傳統市場、冰品甜點店等地點,抽驗市售湯圓、火鍋食材配料等冬至應景食材共52件,其檢驗項目包含包括食品添加物防腐劑、漂白劑、殺菌劑、著色劑以及順丁烯二酸與順丁烯二酸酐總量,檢驗結果全數合格。

購買火鍋食材應注意是否有刺鼻異味
飲食湯圓也請細嚼慢嚥

新北市衛生局楊舒秦科長提醒民眾,購買美味火鍋食材時,應留意產品色澤及氣味是否過於鮮艷慘白或有刺鼻異味,儘速食用完畢,可優先選購蔬果、蕈菇等高纖食材,減少攝取高油脂、高熱量的加工火鍋料及火鍋高湯,大快朵頤的同時務必注意生熟食之餐具與食材不可混放,且應將食材充分煮熟不隔夜食用,降低食品中毒的風險。

此外,楊舒秦也提醒,市售湯圓有甜有鹹種類眾多,但因湯圓主成分以糯米為主,其粘性高,建議給老人幼童食用時,可先處理成適當大小,享用時細嚼慢嚥,避免造成消化不良或發生噎到阻塞的危險。

使用食品添加物 遵守使用範圍

楊舒秦同時呼籲,食品製造業者,應善盡自主管理責任,製作產品時環境除須符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注意儲藏及運送條件(冷藏攝氏0~7℃,冷凍攝氏負18℃以下)外,另在使用食品添加物時,務必遵守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之規定,合法正確地使用各項食品添加物,倘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8條規定可依同法第47條第9款規定處新臺幣3~300萬元罰鍰。

審稿編輯:林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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