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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雅圖咖啡涉嫌在13項標示為「100%阿拉比卡咖啡豆」包裝產品中,摻入其他咖啡豆種,2022年8月23日士林地方法院一審依共犯販售虛偽標記商品罪,判處西雅圖咖啡創辦人劉增祥有期徒刑6月、二廠廠務經理李志明有期徒刑4月,皆可易科罰金。烘焙組長何家誠則無罪。馥餘實業公司犯罪所得1829萬9557元,扣案1000萬沒收,未扣案829萬9557元沒收或追徵其價額。

撰文=編輯部

《食力》2019年10月15日獨家揭露台灣老品牌「西雅圖極品咖啡(簡稱西雅圖咖啡)」可能在標示為「100%阿拉比卡咖啡豆」產品中摻混其他咖啡豆種之後,經士林地檢署調查證實西雅圖以羅布斯塔咖啡豆,攙入、混充或假冒為阿拉比卡咖啡豆,混充產品高達13項。

2022年8月23日士林地方法院做出一審宣判,認定生產西雅圖咖啡的馥餘實業公司創辦人劉增祥犯販賣虛偽標記商品罪,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同時沒收馥餘實業犯罪所得1829萬多元。

本案源於《食力》獨家調查報導 檢驗發現西雅圖咖啡疑似摻混

本案源於《食力》於2019年8~10月抽驗市售12個品牌、共22件標示為「100%阿拉比卡咖啡豆」的包裝咖啡豆產品進行檢驗,發現西雅圖咖啡有3款標示為「100%阿拉比卡咖啡豆」的產品疑似摻混了其他咖啡豆種。在經過士林地檢署偵查後,於2020年1月22日依照食安法攙偽假冒罪嫌起訴西雅圖咖啡創辦人劉增祥、二廠廠務經理李志明和烘焙組長何家誠等3人。

士林地檢偵查確認西雅圖咖啡以羅布斯塔咖啡豆摻入13款標示「100%阿拉比卡咖啡豆」產品

起訴書說明,從2018年1月1日起,西雅圖咖啡在二廠內涉嫌陸續把從上游廠商豐潤公司購買的羅布斯塔豆(R豆),以13%、26%比例,攙入公司標示為100%阿拉比卡豆(A豆)的商品內,包裝成「西雅圖Legendary義式綜合2LB」、「西雅圖ESP羅馬綜合深焙咖啡豆」、「西雅圖ESP米蘭綜合中淺焙咖啡豆」、「西雅圖嚴選早餐綜合咖啡豆(中焙)」、「西雅圖嚴選老饕綜合咖啡豆(深焙)」、「傳頌綜合咖啡2LB」、「傳頌濃縮綜合咖啡2LB」、「西雅圖ESP極品經典綜合咖啡豆」、「西雅圖ESP精緻義式焙煎綜合咖啡豆」、「西雅圖ESP曼巴綜合咖啡豆」、「西雅圖ESP居家綜合咖啡豆」、「西雅圖極品咖啡(極品深焙-特調綜合咖啡豆)」、「西雅圖極品咖啡(極品深焙-家常綜合咖啡豆)」等13項產品,並在包裝上標示「100%阿拉比卡豆」,經烘焙、生產、包裝及運送,透過自營之「西雅圖咖啡」直營店、加盟店及家樂福等賣場通路陳列販賣,致消費者選購時,因誤信其包裝上標示所宣稱之咖啡豆品種及品質而購入,謀取不法價差。

一審歷經2年餘 士林地院依販售虛偽標記商品罪做出有罪判決

士林地院一審依共犯販售虛偽標記商品罪,判處劉增祥判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54萬、緩刑2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於指定公益團體進行120小時勞動服務、需支付公益金300萬給國庫;李志明判處有期徒刑4月、可易科罰金12萬、緩刑2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需進行60小時勞動服務、向國庫支付30萬元。何家誠則無罪。

此外,馥餘實業公司犯罪所得1829萬9557元,扣案1000萬沒收,未扣案829萬9557元沒收或追徵其價額。

審稿編輯:林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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