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應該要知道的食事

除了慶祝即將到來的新年度,自2020年元旦起將有多種飲食新制上路!包括擴大免洗餐具限制使用對象、液蛋衛生標準、產品來源文件保存時間延長等,餐飲與食品業者們務必要睜大眼睛了!

撰文=黃欣培

一轉眼就來到2019年底,除了慶祝即將到來的新年度,自2020年元旦起將有多種新制上路!《食力》為你整理了2020年共7項新制懶人包,業者們務必要睜大眼睛,新年度務必遵守、以免違法!

1、百貨購物商場不得提供免洗餐具:

自2020年1月1日起,將擴大免洗餐具限制使用對象至百貨公司、購物中心、量販店內有提供「內用」餐飲場所的店家,不得提供「各類材質免洗餐具」。若違反規定,將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1條,處1,200元~6,000元罰鍰。

2、食品業者應保存產品來源文件至少5年:

為確實掌握產品供應商資訊,自2020年1月1日起,食品業者應以書面或電子化方式,完整保存收貨之原材料、半成品及成品之來源憑證或經供應者簽章紀錄等文件至少5年。

3、擴大實施境外系統性查核品項:

出口國必須通過系統性查核,食藥署才會受理該國產品輸入查驗申請。目前已實施系統性查核之產品範圍,包括肉品、乳品、水產品、蛋品及動物性油脂。自2020年1月1日起,將再納入其他來源產品。

4、明定液蛋衛生標準,產品必須標示警語:

為確保液蛋製品衛生安全及品質,自2020年1月1日起,食藥署明定能使用作為液蛋之殼蛋型態、微生物限量標準及有效日期、保存條件標示規定等,其液蛋產品品名除了應加標示「殺菌」或「未殺菌」字樣外,倘屬未殺菌者,則應額外再標示「本產品須使用於生產經充分加熱或其他足以達到有效殺菌之食品」或等同意義之醒語標示。

5、資本額3000萬~1億元之食品工廠,應設置專門職業人員與衛生管理人員:

(1)具工廠登記、食品從業人員20人以上且資本額3000萬元以上、未達1億元之「食用油脂」、「罐頭食品」、「蛋製品」、「麵條及粉條」、「醬油」、「食用醋」、「調味醬」及「非酒精飲料」等8個製造業別,自2020年1月1日起應設置專門職業人員。

(2)資本額3000萬元以上、未達1億元之「其他食品製造業」,自2020年1月1日起應設置衛生管理人員。

6、糖果、餐盒、冰品等製造業,應訂定食品安全監測計畫:

具工廠登記且資本額3000萬元以上之「巧克力及糖果」、「食用冰製品」、「膳食及菜餚」、「餐盒食品」及「其他食品」等5個製造業別,自2020年1月1日起應實施食品安全監測計畫。

7、蛋製品、食用醋等製造業,應使用電子發票。資本額3000萬以上應建立食品追溯追蹤電子申報系統:

自2020年1月1日起,具工廠登記且資本額達3000萬元以上之「蛋製品」、「食用醋」製造業別及具商業、公司或工廠登記之「嬰幼兒食品」輸入業別,應使用電子發票。另具工廠登記且資本額3000萬元以上之「其他食品製造業」,應建立食品追溯追蹤系統之電子申報。

審稿編輯:林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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