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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衛生局於針對轄內共148家中醫診所及中藥商進行抽查,並抽驗計32件中醫處方用藥,結果皆未查獲使用硃砂、鉛丹產品及重金屬超標。

整理=編輯部

台中爆發中藥處方含硃砂或鉛丹事件,引發民眾恐慌。新北市衛生局(以下簡稱新北衛生局)隨即成立專案,針對轄內共148家中醫診所及中藥商進行抽查,並抽驗計32件中醫處方用藥,結果皆未查獲使用硃砂、鉛丹產品及重金屬超標不法情事。

新北市衛生局前往轄內中醫診所抽查是否有使用硃砂、鉛丹及重金屬超標。(圖片來源:新北衛生局提供)

抽驗148家中藥商另檢測32件處方,皆無使用硃砂、鉛丹及重金屬超標

新北衛生局食藥科長楊舒秦說明,此次共稽查116家中藥商是否有陳列、販賣或調配「硃砂」及「鉛丹」於口服中藥內,皆未違法;另至轄內32家中醫診所,帶回32件已調劑好待病患領取之處方藥品,檢驗重金屬(砷、鉛、鎘、汞)含量,亦無超標情事。新北衛生局表示,將持續稽查作業,杜絕中醫診所、中藥商陳列、販賣或調配禁藥,保障民眾中藥用藥安全。

中藥均須符合藥品GMP規範、重金屬含量標準

楊舒秦指出,以往硃砂及鉛丹曾經為傳統中藥,但偶因含汞、鉛造成內服中毒事件,衛生福利部已於1991年9月18日函頒禁止含鉛丹口服用中藥之製造、調劑、供應,又於2005年公告同年5月1日起禁止中藥用硃砂製造、調劑、輸入、輸出、販賣或陳列。目前核准上市之科學濃縮中藥係依據藥品GMP規範,落實中藥材來源監控、生產管制及檢驗品管等程序製造,且衛生福利部亦針對中藥濃縮製劑訂定重金屬含量等檢驗限量標準。

新北衛生局強調,依藥事法第83條規定,明知為禁藥,而販賣、供應、調劑、運送、寄藏、牙保、轉讓或意圖販賣而陳列者,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5,000萬元以下罰金,販售中藥的中藥行和中醫診所等場所需注意把關用藥安全。

審稿編輯:林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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