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應該要知道的食事

食藥署2026年7月27日公布中聯油脂苯駢芘超標調查結果,證實苯駢芘超標與中聯放寬巴西黃豆熱損粒驗收標準至5%後,未同步提高檢驗頻率,脫膠、脫色等製程異常也未有效改善,多項管理缺失共同提高產品超標風險。

採訪・撰文=編輯部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簡稱食藥署)於2026年7月27日下午召開記者會,正式公布中聯油脂案第三方獨立調查結果。調查認定,本次中聯油脂大豆沙拉油苯駢芘(Bap)超標事件非單一因素,而是高風險原料管理、製程管控及檢驗監測等多項管理缺失交互影響所致。

食藥署公布第三方調查結果 三大關鍵管理缺失

本次調查是由食藥署邀集食品加工、油脂專家、食品技師及法律專家組成獨立調查小組,於7月21日前往中聯油脂清水廠區查核。記者會中,由食藥署南區管理中心主任魏任廷對超標原因進行報告,指出經第三方獨立調查小組調查,中聯油脂事件主要涉及三大核心問題:

一、高風險原料未搭配相應製程及檢驗監測管理:

中聯所進口的特定批次的巴西黃豆,熱損粒比例較高,與本次苯駢芘超標批次呈現關聯,但中聯未針對高風險原料強化管理、提高檢驗頻率,以致增加超標風險。

二、製程監控及異常改善機制未落實:

調查小組對於中聯廠內的現有設備,未發現有直接造成苯駢芘生成之證據,但多項製程參數偏離品質管制界限時,未即時採取矯正措施,亦未建立因應風險之製程調整策略。

三、業者未落實食品安全管理及風險管控機制:

中聯未將苯駢芘相關化學危害納入食品安全管理系統完整辨識與評估,且自行放寬原料品質管制標準,亦未提高檢驗頻率。

食藥署公布中聯油品苯駢芘超標原因,指出「驗收放寬、管制不足、未作矯正」三大關鍵因素環環相扣,導致最終危害發生。(圖片來源:食藥署提供)

採購標準與品管脫節 中聯將熱損粒基準放寬10倍 

魏任廷指出,中聯2026年上半年度共進口6批黃豆(2批美國豆、4批巴西豆)。比對發現,2026年4至6月生產的29批油品檢體中,共有7批檢出苯駢芘超標,最高檢測值達8.1ppb(法規限量標準為2.0ppb),且超標批次集中於使用特定的巴西黃豆船批。

中聯說明,巴西黃豆採購合約的熱損粒允收上限為5%,因此於2025年6月4日將黃豆「熱損粒率」QC工程圖的管制基準由原本的0.5%放寬至5%,等於將內部管制界限放寬10倍。2026年3月31日進廠的巴西黃豆實測熱損粒最高達0.53%,已超過舊有標準。

食藥署長姜至剛曾指出,台灣每年4月後大量進口巴西黃豆,因當地氣候高濕,保存與運輸須經燻蒸與高溫乾燥,若乾燥控制不當極易形成「熱損焦豆」。

衛福部長石崇良強調:「雖然熱損粒比例不能完全等同於苯駢芘超標風險,但仍是一個重要的預警指標。」調查認為,熱損粒可作為苯駢芘風險的預警指標,中聯放寬原料管制界限後,未同步提高檢驗頻率或調整製程,因而增加最終產品超標的可能性。

食​藥署比對中聯油脂進口黃豆熱損粒比例與成品油苯駢芘檢驗結果,發現7批超標油品多集中於熱損粒較高區間,顯示兩者具有關聯。食藥署強調,熱損粒並非判定苯駢芘必然超標的絕對值,而是可用於原料風險分級的預警指標。(圖片來源:食藥署提供)

還原20天調查全貌 廠內留樣全合格、擴大比對上下游才釐清真相

對於調查進度,石崇良於記者會上還原完整的調查時序。食藥署於7月8日完成中聯廠內留存樣本檢驗時,結果全數合格,無法直接釐清問題出在原料或製程。

為找出真相,主管機關隨後擴大對中聯出貨給福懋、福壽、泰山等下游業者的原油及終端商品進行全面採樣檢驗,直到7月19日完成所有樣本比對,才比對出7批超標油品,並於7月21日指派專家小組進廠進行一整天的實地查核。石崇良表示,該份完整調查報告未來會向民眾公開。

脫臭溫度與真空度未見異常 問題集中於脫膠、脫色與異常管理

此外,針對外界質疑中聯於2022年改用中國設備是否為釀禍主因,石崇良澄清,專家組實地查核確認膨化與真空脫臭等設備運作之溫度與真空度均在正常範圍內,專家小組認為,真正缺失在於中聯在精煉過程中的嚴重失誤:

一、脫膠階段異常持續發生:

廠內規範脫膠油中的磷脂質管制基準為5000ppm以下,但4月起多筆實測數據均超過5000ppm,中聯雖自4月起開立不符合及矯正措施處理單,但相關異常至6月仍持續發生,顯示矯正措施未有效改善製程穩定性。

二、脫色階段白土添加量不足:

針對高風險巴西豆,廠內規範白土添加比例應為1.1%(可浮動正負0.3%),但調閱紀錄發現,實際添加比例僅0.47%~0.79%,實際添加量低於中聯設定範圍,可能降低脫色階段對苯駢芘的去除效果。中聯雖稱1.1%僅為參考值、是以脫臭油顏色為放行基準,但仍被認定為品管嚴重缺失。

輔仁大學食品科學系講座教授陳炳輝、食品工業發展研究所副所長楊炳輝分析指出,白土除了具有脫色功能,也有助於吸附部分苯駢芘。建議中聯後續若辦理復工改善,可評估在既有白土之外搭配活性碳等吸附材料,並重新調整脫色及脫臭等製程條件,以提升苯駢芘去除效果。

三、缺乏危害分析匱乏:

中聯現行製程管制程序計畫書僅將過濾設定為管制點,管制內容集中於濾布完整性及壓差等物理性危害,未將苯駢芘納入化學性危害辨識、評估與管理。

第三方調查發現,中聯在脫膠及脫色兩項關鍵製程均未落實品質管理。脫膠油磷脂質多次高於5000ppm管制基準,雖自4月起開立不符合及矯正措施處理單,異常仍持續至6月;另巴西黃豆脫色階段白土添加量多次低於公司設定範圍,且未依原料品質差異調整製程,成為本次調查認定的重要管理缺失。(圖片來源:食藥署提供)

澄清黃豆不分工業或食品用 食安法修法祭「3要2要」

姜至剛於記者會上特別澄清:「黃豆是農產品,其實沒有分什麼工業用、食品用的,都是農產品。」 業者必須從原料驗收、脫膠油到成品油建立三階段監測,進行三項全面把關。
針對監控漏洞,行政院已於2026年7月23日通過《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送立法院審議,聚焦「源頭管理、製程管理、異常通報、品質管理及數位治理」五大方向。

姜至剛將修法方向概括為業者「3要」及實驗室「2要」:業者要檢驗(落實自主檢驗)、要通報(發現危害之虞24小時內通報)、要核定(高風險業者之食品安全監測計畫須報中央核定);實驗室要認證(自設實驗室須取得中央認可)、要通報(檢驗異常資訊即時通報主管機關)。

食藥署表示,修法將研議要求一定規模以上食品業者設置經認證的自設實驗室;記者會中以1億元以上作為討論方向,但具體適用門檻及認定基準仍待後續法規確認。 此外,法案亦將強制第三方驗證機構執行公正抽樣與通報,並由政府發動突襲稽查與缺失追蹤,從源頭與制度面全面防堵食安漏洞再發生。

食藥署表示,本次調查結果將作為後續修法及食用油風險管理的重要依據,未來將從原料驗收、製程監控及自主檢驗三個層面強化制度,降低類似事件再次發生的風險。

食藥署提出食安管理改善作為,涵蓋源頭原料品質監測、精準落實製程危害分析與異常處置,並透過《食安法》修法推動監測計畫報核、檢驗即時通報及突襲檢查等機制。(圖片來源:食藥署提供)

審稿編輯:林玉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