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應該要知道的食事

食藥署於2019年7月起有3項新制上路,分別是新增實施食品安全管制系統準則(HACCP)業別、設置衛生管理人員業別、新增物流業登錄類別,呼籲食品業者應留意新制規定,切勿觸法。

整理=編輯部

為強化食品安全衛生管理,並保障消費者權益,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下稱食藥署)於2019年7月起有3項新制上路,新制規範內容重點摘要如下:

一、新增實施食品安全管制系統準則(HACCP)業別

資本額3,000萬元以上未達1億元之「食用油脂工廠」、「罐頭工廠」、「蛋製品工廠」自2019年7月1日起應實施食品安全管制系統。

二、設置衛生管理人員業別

其他食品製造工廠依規模分階段設置衛生管理人員,其中資本額1億元以上者,自2019年7月1日實施。

三、新增一食品業者登錄類別—物流業

應辦理登錄之物流業者規模及實施日期如下:新辦理工廠登記、商業登記或公司登記業者,自公告日實施;已辦理工廠登記、商業登記或公司登記業者,自2019年7月1日實施。

食藥署再次呼籲,食品業者應留意新制規定,請勿觸法,如未依規定符合食品安全管制系統準則之食品業者,依食安法第44條第1款規定,經命其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經廢止登錄者,1年內不得再申請重新登錄。未依規定設置衛生管理人員之食品業者,依食安法第47條第4款規定,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另,食品業者應依法完成登錄,始得營業,如未完成登錄且經要求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者,可依食安法第48條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詳細新制內容可至食藥署官方網站之「公告資訊」項下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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