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應該要知道的食事

作為最受歡迎的甜味劑之一,衛生福利部於2020年4月14日發布「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修正規定,增列甜味劑「羅漢果醣苷萃取物」之使用範圍、限量及規格標準,作為天然甜味劑的羅漢果醣苷萃取物終於可以在台灣合法使用了!

整理=編輯部

被譽為「神仙果」的「羅漢果」據稱其湯液味美、有如冬瓜茶,能被萃取出低熱量、高甜分的甜味劑,它的甜味以及好處已經在西方國家掀起了波瀾!

衛生福利部於2020年4月14日發布「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修正規定,增列甜味劑「羅漢果醣苷萃取物」之使用範圍、限量及規格標準,作為天然甜味劑的羅漢果醣苷萃取物終於可以在台灣合法使用了!

高甜度、低熱量,有望成為明日之星!

作為最受歡迎的甜味劑之一,羅漢果的果苷成分不僅甜度比砂糖甜上350倍,也幾乎不具有熱量,滋味更不會像其他代糖一樣伴隨著苦味或是金屬味,對熱或酸鹼的耐受表現也良好,食用後幾乎不會使血糖上升,對於限制飲食熱量的人也非常有用,也常被拿來和越來越受歡迎的「甜菊糖」互相比較。

參考日、美規範,訂定羅漢果醣苷萃取物使用規範

食藥署表示,此次增列羅漢果醣苷萃取物為甜味劑是參考日本及美國相關規範,並訂定其使用規範及規格,可於各類食品中視實際需要適量使用。

另外,此次除了增訂一項甜味劑,也依據聯合國糧農組織及世界衛生組織共同之食品添加物專家委員會(Joint FAO/WHO Expert Committee on Food Additives)所訂標準修正「硬脂酸鎂、碳酸鎂、磷酸二氫鈣」之規格標準,並修正「苯甲酸鈉、乳酸亞鐵、碘酸鉀」規格標準部份文字,在維護國人健康之基礎下,與國際規範調和。

違法使用食品添加物之業者處以3~300萬元罰鍰

衛生機關每年均監測市售食品之食品添加物含量,如發現產品違反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規定者,業者將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8條第1項規定,依同法第47條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審稿編輯:林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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