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應該要知道的食事

《餐館業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規範,部分餐館業廢棄食用油於回收再利用,須遵照回收及紀錄程序,該辦法於2017年1月1日實施。

撰文=曹皕晴、黃宜稜

為了防止餐館廢棄物如廢棄食用油流回市面,衛福部於2016年12月26日公告《餐館業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規範餐館業,如便當、披薩、漢堡等店,廢食用油須執行回收及再利用等作業,同時必須詳細紀錄去向,該辦法已於2016年6月進行草案預告,於2017年1月1日正式實施。

此辦法規範從事調理餐食供立即食用的餐飲業者,廢棄食用油回收應委託合法的運輸業、公民營清除機構以及再利用機構清除,而委託清除與再利用前,必須與機構完成相關契約,同時於紀錄繳交的實際廢食用油等數量。

然而,即便上述業者完全遵守法令規定之外,民眾也無法完全安心廢食用油不會重回市面,原因在於固定和流動攤販以及其他餐飲業(如月子餐、伙食包作等)並不在此次規範中,以攤販為例,由於店家數眾多且總用油量大,若尚未列入管理範圍內,政府又該如何完整掌握用油流向及確切數量?這是最主要的隱憂。

另外,油品回收處理方面的管理,過去都是依照《廢棄物處理法》規範實屬環保署管理,但餐館用油回收及再利用仍屬食品端,因此由衛福部食藥署負責管理,意即廢棄物處理相關管理單位包含環保署及食藥署兩者,如果能推廣廢食用油再回收利用,降低不當被再製利用或丟棄的風險,掌握油品確切流向,誰來管都很好,怕的就是,實際執行狀況如何或一旦發生問題時,相關權責歸屬及後續問題能否完善處理,更會是執行上待考驗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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